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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42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汽车”)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公司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情况公
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
年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
的《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8]号),
内容有关广汇汽车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内容

    (一)2017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

    1、担保人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17 广汇 G1”、“17 广汇 G2”由
广汇有限控股股东广汇汽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在年报披露“增
信机制情况”项下“保证人是否为广汇有限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选项中,
广汇有限选择“不适用”,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且,作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是法
人,同时也是广汇有限控股股东,广汇有限未披露保证人报告期末的净资产、资
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及保证人资信状况、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等情况。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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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 号,以下简称
“《38 号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披露不充分。年报显示,广汇有限在采用数据
列表式披露报告期末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时,遗漏披露 EBITDA 全
部债务比、利息保障倍数、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等 3 项财务指标。上述情形,不符
合《38 号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3、广汇有限披露的主要经营业务不充分。年报显示,广汇有限在“业务经
营情况分析”中,仅披露了本期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其他业务”的收入、
成本、占比等数据,未充分披露广汇有限报告期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上述情
形,不符合《38 号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对外担保事项披露不准确。经查,2017 年 7 月 11 日,广汇有限与上海
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广汇有限控股股东广汇汽车 5 亿元贷款
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截止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但广汇有限 2017 年年报披
露的对外担保总额未包含此项担保事项,造成披露总额与实际对外担保的总额不
相符。上述情形,不符合《38 号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广汇有限以上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
规定。

    (二)部分募集资金违规划转控股股东

    2016 年 7 月 21 日,广汇有限在未有合理划款依据的情况下,将“16 广汇
G2”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1 亿元资金违规划转至控股股东广汇汽车,与广汇汽车
相关银行账户自有资金发生了混同,使募集资金脱离了专户管理。上述情形,违
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直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广汇汽车方将上述 1 亿元资金划回。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广西监
管局决定对广汇有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请广汇有限加强对《证券
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
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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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及子公司的整改情况

    (一)对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整改

    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已要求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针对上述问
题立即进行整改,组织人员对《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深刻领悟中国证监会及下属机构的监管精神,严格执行
和贯彻《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认真查漏补缺,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同时广汇有限也将对《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更正报告。

    (二)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问题的整改

    在债券存续期内对该债券进行后续督导检查的过程中,广汇有限、受托管理
人、监管银行发现该笔 1 亿元募集资金划款路径不合规后,对该笔资金的划款路
径进行了纠正,具体步骤如下:2017 年 6 月 21 日,广汇汽车从其银行账户将 1
亿元资金划转至广汇有限募集资金专户,在履行相关的划款流程后,将 1 亿元资
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广汇有限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符
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汇有限未来将继续加强对《证券法》
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
识,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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