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36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授予价格 3.3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21,840,400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如下:
类别 变动前 前次回购 (尚在办理)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
73,323,000 -1,805,000 -21,840,400 49,677,600
股(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8,110,301,750 0 0 8,110,301,750
股(股)
合计(股) 8,183,624,750 -1,805,000 -21,840,400 8,159,979,350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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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广汇宝信大厦
2、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6 月 8 日,每个工作日 9:00-17:00;
3、邮政编码:201103
4、联系人:夏洋、董昊明
5、联系电话:021-24032908、021-24032833;
6、邮箱:cgazj@chinagrandauto.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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