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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36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授予价格 3.3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21,840,400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如下:
     类别            变动前        前次回购 (尚在办理)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
                     73,323,000              -1,805,000    -21,840,400       49,677,600
股(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8,110,301,750                      0                0   8,110,301,750
股(股)
  合计(股)       8,183,624,750             -1,805,000    -21,840,400     8,159,979,350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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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广汇宝信大厦
    2、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6 月 8 日,每个工作日 9:00-17:00;
    3、邮政编码:201103
    4、联系人:夏洋、董昊明
    5、联系电话:021-24032908、021-24032833;
    6、邮箱:cgazj@chinagrandauto.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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