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3-06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55144 债券简称:19 汽车 01
债券代码:155710 债券简称:19 汽车 02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2020 年 3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对 895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处理。本次拟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47,728,100 股,回
购单价为 3.38 元/股,并结合授予日至股份注销日给予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
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如下:
类别 变动前 前次回购 (尚在办理)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49,677,600 -1,949,500 -47,728,10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8,110,301,750 0 0 8,110,301,750
合计(股) 8,159,979,350 -1,949,500 -47,728,100 8,110,301,7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广汇宝信大厦
2、申报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每个工作日 9:00-17:00;
3、邮政编码:201103
4、联系人:夏洋、董昊明
5、联系电话:021-24032908、021-24032833;
6、邮箱:cgazj@chinagrandauto.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