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正文+签字页)2021-04-2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集
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本次董事会将审议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
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