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独立意见2021-06-12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全资附属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展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西安广汇汽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关联方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归还的 1.94 亿元财务资助展期一年,旨在确保项目经营的资金保
障及其稳定发展,提供的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获取一定的收益,不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