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的独立意见2021-08-0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
上,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新明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马赴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
裁、拟聘任卢翱先生、许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拟聘任丁瑜先生为总裁助理,拟
聘任卢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拟聘任许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该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
求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阅王新明先生、马赴江先生、卢翱先生、许星女士以及
丁瑜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拟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新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马赴江先生
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卢翱先生、许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丁瑜
先生为总裁助理,同意聘任卢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许星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罗磊、郭蓓蓓、梁永明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