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
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应审议
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
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
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产生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
风险及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俊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审阅王俊雄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拟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俊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罗磊、郭蓓蓓、梁永明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