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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自身专业

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

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2021 年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审计委员会由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共同履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董事张健先生及独立董事程晓

鸣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担任。

    2021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董事张健先生、独立董事郭蓓蓓女士组成,由梁永明先生担任

主席。2021年12月,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届满六年,公司于2022

年1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夏宽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夏宽云先

生、董事张健先生、独立董事郭蓓蓓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及现场方式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召开情

况具体如下:

    1、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一)全程跟踪督促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事项开展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

公司财务部等部门对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询问了解年审注册会计

师就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覆盖率,实施必要的穿透性审计;在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多次督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

计划外勤人员投入情况、重大事项审计实施与谨慎判断的充分性,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并将有关进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

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时沟通并交换审阅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鉴于该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

验以及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较为了解,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

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有关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普华永道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三)指导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21 年末,公司全面启动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积极履职、勤勉尽责,

从年审工作统筹计划环节开始深度参与,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会计、审计评估以及上市公
司规范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根据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情况,对公司与

会计机构制定的年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和把关,并与公司及年审会计机构保持良好的前期

沟通,有力确保了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1 年度第一季度财务会计

报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公司核心财务

指标各期变化趋势,认真审慎地对公司年度内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定期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发展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内部

控制系统不断健全,能够全面覆盖总部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

挥监督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范风险、提高内控有效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发挥了良好作用。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

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