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01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
上,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二)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效激励和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
性。
       (四)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
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
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二、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现就《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
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
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罗磊、郭蓓蓓、夏宽云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