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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广汇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03-11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0072             转债简称:广汇转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广汇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代码:600297
   股票简称:广汇汽车
   债券代码:110072
   债券简称:广汇转债
   转股价:4.03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7 日
   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
   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预计
   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4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 3,3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7,000.00
万元,期限 6 年。债券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5%、第
五年 1.8%、第六年 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5 号文同意,公司 337,00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汇转
债”,债券代码“11007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广汇转债”
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广汇转债”的转股价格未做调整,为 4.03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不向下修正转
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广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3.63 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若触发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触发“广汇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
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