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
分析,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本次董事会将审议的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
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
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罗磊、郭蓓蓓、夏宽云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