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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维股份: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 2018-02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经核查,现对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三)环境信息情况”予以补充。具体如下:
    一、原披露内容为: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补充披露为: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范运行污染
治理设施,多年来持续投入进行污染防治,有力地确保了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
放、排放总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之内。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湖北
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属
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公司主要环保信息如下:
    A、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一)、水污染物

公司或     主要污      排      排放口数量    排 放   排放    执行的污染物   排 放       核 定    超标


者子公     染物名      放      及编号        口 分   浓度    排放 标准      总量        的 排    排放


司   名    称          方                    布 情                                      放 总    情况


称                     式                    况                                         量

                       经过    1个           厂 区
                                                     <100m   《污水综合排
                       处理    Ws-           东 北
维维食
                       后达    23250201      角 总   g/L     放 标 准 》
品饮料
            COD        标排                  排 放                           5.89t      83.7t     否
股份有
                       放                    口              GB8978-1996
限公司
                                                             一级标准

                       经过    1个           厂 区
                                                     <15m    《污水综合排
                       处理                  东 北
维维食
                       后达    Ws-           角 总   g/L     放 标 准 》
品饮料
           氨氮        标排    23250201      排 放                          0.432t      12.1t     否
股份有
                       放                    口              GB8978-1996
限公司
                                                             一级标准



(二)、大气污染物


公司或者    主要污染          排放    排放口数量及    排放口    排放 浓     执行的污 染物排        排放 总   核定的   超标


子公司名    物名称            方式    编号            分布情    度          放 标准                量        排放总   排放


称                                                    况                                                     量       情况

维维食品                      连 续   1个             厂区西    <200        《锅炉大气污染物
饮料股份                      排放    Fq-23250201     北角围    mg/m        排 放 标 准 》
             氮氧化物                                                                              112.77t   194.4t    否
有限公司                                              墙边                  ( GB13271-2014 )
                                                                            表 1 标准
维维食品                      连 续   1个             厂区西    <200        《锅炉大气污染物
饮料股份                      排放    Fq-23250201     北角围    mg/m        排 放 标 准 》
             二氧化硫                                                                               65.94t   194.4t    否
有限公司                                              墙边                  ( GB13271-2014 )
                                                                            表 1 标准
维维食品                      连 续   1个             厂区西    <30         《锅炉大气污染物
饮料股份                      排放    Fq-23250201     北角围    mg/m        排 放 标 准 》
                烟尘                                                                                24.83t    38.9t    否
有限公司                                              墙边                  ( GB13271-2014 )
                                                                            表 1 标准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污水处理站由苏州科技学院环保应用研究所设计,投资 500 余万元,于
1997 年 10 月开工建设,1998 年元月完工,设计日处理能力为 2000t/d,污水处
理采用厌氧+双级好氧的生物处理工艺。并通过市县环保部门验收,核发了《江苏
省淮河流域工业废水治理设施验收合格证》。在 2008 年投入 800 多万元对上流式
厌氧污泥床(UASB 反应器)进行了改造和改建,目前处理能力已达 7000 t/d。
同时购买安装了江苏锐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 RenQ-Ⅳ型 COD 在线自动分
析仪,并投入使用,至今运行良好,数据上传正常。目前本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
行情况正常。
    公司于 2009 年 8 月对原有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改建,在原有的多管旋风除尘
系统上增加旋流式水膜除尘系统(即加碱液脱硫),并于 2016 年 6 月再次对锅炉
烟气排放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的除尘系统改为更先进的脱硫脱硝布袋除尘系统,
其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1 标准,目前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已正式
启动燃煤锅炉改造计划,预计到 2018 年底,将所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环保节能的
燃气锅炉。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实施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事项
的通知》(苏环办〔2011〕366 号)、《关于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
函》(苏环函〔2012〕277 号), 铜山区环保局对公司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年审,并
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换发了新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20312-2013-000003。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竣工时间    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豆奶粉生产线
                       2010 年 8 月    铜山区环保局   2007 年 8 月 21 日       NO.B125
技改项目
植物蛋白饮料(花生、
                       2010 年 12 月   铜山区环保局   2010 年 8 月 2 日    HP2-10-06-H3-108
豆奶)加工项目
植物蛋白饮料(谷物
                       2011 年 12 月   铜山区环保局   2010 年 1 月 11 日      有审批文件
饮料)加工项目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维
           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16 年 11 月 13 日通过了由
           铜山区环保局主管人员及 3 位专家组成的评估组的验收,并上报铜山区环保局备
           案。预案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布,2016 年 12 月 31 日开始实施。同时,公司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
           能力。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因子进行检测,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
           氨氮指标由与铜山区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测设备 24 小时检测控制,全部达标排
           放;同时根据铜山区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了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正在试运行
           调试之中,调试好后将对烟气排放实施 24 小时检测控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计量控制,不断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对各车间用水及排放
           分别计量,制定严格的考核定额,发现超定额将严肃处理;同时积极鼓励实行清
           洁生产审计,提倡“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加强对冷却水的循环使用,减少污
           水排放量。
                  B、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超
           主要污染                                                                                               标
公司或者                                                                                                 核定的
           物及特征               排放口数   排放口分                                          排放总             排
子公司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
           污染物的               量         布情况                                            量                 放
名称                                                                                                     量
           名称                                                                                                   情
                                                                                                                  况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
                       经处理达                厂区                 污染物排放标准》
              COD                      2                ≦400mg/L                              1.37t     5.46t    否
湖北枝                 标后排放                                     GB27631-2011 中表 2 间接
                                              总排口
江酒业                                                              排放标准
股份有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
                                               厂区
限公司                 经处理达                                     污染物排放标准》
             氨氮                      2                ≦30mg/L                               0.0798t   0.082t   否
                       标后排放                                     GB27631-2011 中表 2 间接
                                              总排口
                                                                    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厂区烟囱              3
           SO2        直排      3               ≦50mg/m           准》GB13271-2014 中表 2   0.02t    95t      否
                                      排放口
                                                                   燃气锅炉标准
湖北枝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厂区烟囱
江酒业     NOx        直排      3               ≦200mg/m
                                                               3
                                                                   准》GB13271-2014 中表 2   0.33t    129.6t   否
                                      排放口
股份有                                                             燃气锅炉标准
限公司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厂区烟囱              3
           烟尘       直排      3               ≦20mg/m           准》GB13271-2014 中表 2   0.045t   12.95t   否
                                      排放口
                                                                   燃气锅炉标准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马店厂区建设一套 500t/d 污水处理站一座;江口厂区建设一套 100t/d 污水
         处理站一座,均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并安排专人负责污水处理日常运行,运行状
         况良好,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2010 年 2 月 25 日湖北省环保厅关于《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优质枝江大曲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函【2010】86 号)。
             2、2012 年 5 月 8 日湖北省环保厅关于《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优质枝江大曲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意见的函(鄂环函【2012】
         346 号)。
             3、2013 年 6 月 14 日宜昌市环保局关于《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灌装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市环审【2013】258 号)。
             4、2015 年 3 月 30 日宜昌市环保局关于《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灌装中心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宜市环验【2015】28 号)。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有《事故性排放污水应急预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因子进行检测,频率每年二次,即上半
         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六、其他环保信息
             公司废水安装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上级环保部门。
             C、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名   主要   排放   排   排放口分布情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     排放     核定     超
  称     污染   方式   放       况                    染物排放     总量     的排     标
         物名          口                               标准                放总     排
           称          数                                                   量       放
                       量                                                            情
                                                                                     况
徐州维          经过
                                                      污水综合
维金澜          处理
                            厂区总排口        <      排放标准
食品有   COD    达标   1                                           5.04t     36t     否
                            WS-23250101    100mg/L       GB
限公司          后排
                                                      8978-1996
                放
徐州维          经过
                                                      污水综合
维金澜          处理
                            厂区总排口       <       排放标准
食品有   氨氮   达标   1                                           0.064t    4.5t    否
                            WS-23250101    15mg/L        GB
限公司          后排
                                                      8978-1996
                放
徐州维          经过
                                                      污水综合
维金澜          处理
         悬浮               厂区总排口       <       排放标准
食品有          达标   1                                           10.5t     25t     否
           物               WS-23250101    70mg/L        GB
限公司          后排
                                                      8978-1996
                放
徐州维          经过
                                                       大气污染
维金澜          处理
         颗粒               FQ-23250101      <80      物综合排
食品有          达标   2                                           21.48t    80t     否
           物               FQ-23250102     mg/m      放标准 GB
限公司          后排
                                                      16297-1996
                放
徐州维          经过
                                                       大气污染
维金澜          处理                          <
         二氧               FQ-23250101                物综合排
食品有          达标   2                   200mg/m                 26.9t    153.6t   否
         化硫               FQ-23250102               放标准 GB
限公司          后排                          
                                                      16297-1996
                放
徐州维          经过
                                                       大气污染
维金澜          处理                          <
         氮氧               FQ-23250101                物综合排
食品有          达标   2                   200mg/m                 34.45t   283.2t   否
         化物               FQ-23250102               放标准 GB
限公司          后排                          
                                                      16297-1996
                放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 3000 t/d,实际运行 1000 t/d。公司生
产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汇集至污水处理站集水井,经过调节池进入厌氧+好氧,
再进入二级沉淀池达标后,经徐州市环保局安装的总量阀排出,再经过铜山区环
保局在线自动检测仪监测合格后,排放至张集镇防洪大沟,为进一步削减污染物
排放,正在实施污水管网与张集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对接工程,预计 2018 年 6 月
底完工。
    公司现有燃煤锅炉 20 蒸吨/小时两台、25 蒸吨/小时一台,实际运行两用一
备,采用三套湿法+碱除尘设施,经 2 个排放口达标排放,为响应“蓝天碧水工
程”,公司已实施燃煤锅炉改燃计划,预计 2018 年 9 月底前完工。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10 年 9 月 16 日,经铜山区环保局审批同意“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
旧锅炉淘汰更新环保节能型锅炉项目”的建设,2010 年 12 月 22 日通过“建设
项目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核准通知”,2011 年 3 月 7 日,《旧锅炉淘汰更新
环保节能型锅炉项目竣工》通过铜山区环保局验收组竣工验收。
    2013 年 8 月 7 日,铜山区保护局颁发“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
320312-2013-000035。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有《事故性排放污水应急预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因子进行检测,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
氨氮指标由与铜山区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测设备 24 小时检测控制,全部达标排
放;同时根据铜山区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了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正在试运行
调试之中,调试好后将对烟气排放实施 24 小时检测控制。
    D、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2017 年水能源消耗情况为:废水排放量为 14 万立方、燃气用量 110 万立方、
电能用量 260 万千瓦时。2017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为:COD 排放量约 1.98 吨、
氨氮排放量约 0.057 吨,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济南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
标为 COD 排放量约 2.88 吨/年(济南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JNZL
(2010)026 号)。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废水排放量

   时间        浓度            排放量     浓度           排放量      (d)

              (mg/l)               (t)   (mg/l)           (t)
   2017          13.9           1.98          0.402          0.0568         143775


(数据来源:济南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2017 年数据)
     2014 年我公司将锅炉全部改为天然气锅炉,根据 2017 年 4 月份饮料(蛋白
饮料类)生产项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报告中显示,监测期间,该项目 1#6t/h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
为 9.8mg/m3、14mg/m3、56mg/m3,其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 0.10kg/h、0.13kg/h、
0.58kg/h , 监 测 结 果 均 满 足 《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1996-2011)表 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7/2374-2013)表 2 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 3 标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
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 号)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37/2376-2013)表 2 标准要求。(附:验收监测表 4 废气监测结果,报告
编号:SDWZ-2017133)
                                 表 4-1 废气—1#6t/h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
                                有组织颗粒物(烟尘)、SO2、NOX 监测结果表


                                         氧含量                                         监测结果

                                          (%)                    排放浓度(mg/m )
                                                                                   3
                                标态
                                                                                                             排放速率(kg/h)
监测       监测      监测频     排气
                                         基    实          实测浓度               折算浓度
日期       点位      次(次)    量      准    测
                                  3      氧    氧    颗粒                   颗粒
                                (m /h)                                                             颗粒物
                                         含    含    物                     物
                                                             SO2      NOX              SO2   NOX   (烟           SO2         NOX
                                         量    量    (烟                   (烟
                                                                                                   尘)
                                                     尘)                   尘)
                                                                                                           -2
                       1        13125    3.5   9.4   5.7      9       34    8.5        14    51    7.4×10        0.12        0.45
2017.     1#6t/h
                       2        15356    3.5   9.4   6.5      7       32    9.8        11    48     0.10          0.11        0.49
02.24      天然
                                                                                                           -2
           气锅        3        16337    3.5   9.4   6.1      6       33    9.1        9     50    9.9×10        0.10        0.54

           炉排        1        15588    3.5   9.5   5.7      8       37    8.7        12    56    8.9×10
                                                                                                           -2
                                                                                                                  0.12        0.58
2017.      气筒                                                                                            -2
                       2        16036    3.5   9.5   4.0      7       35    6.1        11    53    6.5×10        0.11        0.56
02.25      出口
                                                                                                           -2
                       3        15691    3.5   9.5   6.3      8       34    9.6        12    52    9.9×10        0.13        0.53

          最大值                16337    3.5   9.5   6.5      9       37    9.8        14    56     0.10          0.13        0.58

        执行标准:
  (DB371996-2011)
                                 —      —    —     —      —      —     30        —    —       —           —         —
表 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限值
        参考标准 1:
 (DB37/2374-2013)              —      —    —     —      —      —     10        100   250      —           —         —
         表 2 标准
        参考标准 2:
  (GB13271-2014)               —      —    —     —      —      —     20        50    150      —           —         —
         表 3 标准
        参考标准 3:
                                 —      —    —     —      —      —     20        50    150      —           —         —
鲁环函[2014]420 号
        参考标准 4:
                                 —      —    —     —      —      —     10        50    100      —           —         —
 (DB37/ 2376-2013)
                                                                             达        达    达
         判定结果                —      —    —     —      —      —                              —           —         —
                                                                             标        标    标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0]38 号)中“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效率测试和达标排放
           备注                 检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抽测的原则为: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
                                施总数量的 50%”相关规定,因 1#、2#6t/h 天然气锅炉工艺、设备型号均相同,故本次
                                验收只监测其中 1 台锅炉(1#);2、排气筒高度:15m;直径:0.5m。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的牛奶制品、饮料(蛋白饮料类)、燃气锅炉等生产项目建设全部办理
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通过了相关的验收。并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污
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锅炉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为加强对大气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做好二氧化硫等指标的节能减排工作,
促进“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公司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2376-2013 )、《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7/2374-2013),并于 2014 年 6 月用 2 台 6T 燃气锅炉替代了原有 2 台燃煤
锅炉,使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大大降低,完全符合大气污染排放的相关标准要求。
     公司自 2002 年建厂时就建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污水全部自行处理
达标后排放。按照济南市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09 年安装了 COD 和氨氮
的在线自动监测仪和流量计,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济南市环保局监控中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序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      环评审批部门    环保验收批复文号    备注
号
     牛奶制品生产项                        济南市历城区
 1                         2003.2.26                       环验(2010)10 号
           目                                环保局
                                           济南市历城区
 2 豆奶粉生产项目          2005.8.9                        环验(2010)10 号
                                             环保局
     更换 6t/h 锅炉项
 3                    济环建审(2008)78 号 济南市环保局       2012.4.16
            目
     一台 10t/h 燃煤 济环报告表(2010)131                     济环建验
 4                                         济南市环保局
       锅炉项目                号                            (2012)50 号
     塑料容器及蛋白 济历环报告表(2011)69 济南市历城区       济历环建验
 5
     饮料生产项目             号             环保局         (2012)009 号
     饮料(蛋白饮料 济环报告表(2013)34                   济环建验[2017]G22   一期
 6                                       济南市环保局
     类)生产项目             号                                   号          工程
     燃气锅炉替代原 济历环报告表[2014]51 济南市历城区      济历环建验[2015]2
 7
     有燃煤锅炉项目         号             环保局                  号
     经验收监测的项目,其所产生的影响周边环境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达到
了规定的要求和排放标准。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要求,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同时满足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1]49 号)的要求。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山东省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 2 中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 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功能区昼间 60dB(A)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
弃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外卖废品回收单位。环保设施配备了专职人
员管理,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具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
的通知》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
节及环境风险,制定了相应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
案,定期组织实施环保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
强实战能力。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因子进行检测,频率每年二次,即上
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由与济南市环保局联网
的在线监测设备 24 小时检测控制,全部达标排放,同时根据济南市环保局的相
关要求,总氮在线检测装置正在安装中,验收合格后也将 24 小时检测控制。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述补充内容修订了 2017 年年度报告, 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