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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维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7-0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18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地     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杨启典先生
议     程:


一、董事长杨启典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有关议案
     1、关于拟转让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大会投票表决
     1、成立监票小组
     2、表决方式
     3、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宣读表决结果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拟转让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和公司发展的总体战略
规划,公司拟将所持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醇酒业”)55%的股权
作价 27,500 万元转让给维维集团。
    贵州醇酒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已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
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0477 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显示: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评估结论为 48,262.12 万元,较审计后母公司单
体报表所有者权益 55,434.90 万元,评估减值 7,172.78 万元,减值率 12.94%;
较审计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9,189.94 万元,评估增值
9,072.18 万元,增值率 23.15%。本次交易拟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溢价 1,737.88
万元,双方协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0,000 万元,55%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为
27,500 万元,增值率为 27.58%。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维维集团不存在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由于维维集团系本公司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出售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8077903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徐州市维维大道 300 号

    法定代表人:杨启典

    注册资本:167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饮料(其他饮料类、固体饮料)、糕点(烘烤类糕点)、食品用塑

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热罐装用聚对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生产,预包装食

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服务,仓储服务(不涉及前置

许可项目)、粮食收购、储藏、运输、销售等。食品、饮料的研究、开发,谷物、

豆及薯类、包装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维维集团持股 32.91%,其他为流通股股东。

    收购方: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477938X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徐州市维维大道 300 号

    法定代表人:崔桂亮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壹佰零捌万零贰佰元整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粮食收

购。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

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维维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65.1%,铜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

股 20%,职工股持股 14.9%。

     2、维维集团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维维集团,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 29 日,近三年其主要业务是投资性业务。
    3、维维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其它关系。
    4、维维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 13,500,616,604.73 元,
资 产 净 额 4,164,736,410.29 元 , 营 业 收 入 1,822,759,300.98 元 , 净 利 润
71,609,854.77 元。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名称为转让股权,交易标的为维维股份持有的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
55%的股权。
     2、权属情况说明
     该股权存在质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母公司维维股份以其持有的贵州醇酒
业 51%股权出质(质押资产:股质登记设字[2012]第 009 号,出质股权数额为
357,000,000.00 股 ), 取 得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徐 州 泉 山 支 行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38,750,000.00 元。
    维维股份承诺在资产转让前办理完毕相关质押解除手续。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8 日,交易标的资产目前为正常运营。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账面价值
    交易标的审计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9,189.94 万元,
评估增值 9,072.18 万元,增值率 23.15%。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资产总额为 769,755,716.55 元,资产净额
391,899,426.79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63,628,718.99     元 , 净 利 润
-51,514,338.31 元。(经审计)
    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资产总额为 877,423,149.78 元,资产净额为
385,072,281.17 元,营业收入为 17,693,430.87 元,净利润为 -6,827,145.62
元。(未经审计)

    5、贵州醇酒业目前股东结构如下:维维股份持股 55%,北京红石泰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6%,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

    6、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7、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贵州

醇酒业借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为 22,613.34 万元,收购方维维集团承诺收购完

成后六个月内归还上述资金的本金和利息。

    8、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贵州醇酒业 2017

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双方协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0,000 万元,55%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为
27,500 万元,增值率为 27.58%。
    交易标的资产已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单体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1,153.9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5,719.08 万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5,434.90 万元;合并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76,975.57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7,785.6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9,189.94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9,189.94 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48,262.12 万元,评估减值 7,172.78 万元,减值率
12.94 %。较审计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9,189.94 万元,评估
增值 9,072.18 万元,增值率 23.1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体)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49,987.55     49,983.72      -3.83       -0.01
非流动资产                       31,166.43     23,887.49   -7,278.94     -23.36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5,129.41   -15,129.41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14,627.03      18,381.49    3,754.46       25.67
        在建工程净额             66.00          66.00
        工程物质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16,392.37      20,488.38    4,096.01       24.99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81.03          81.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长期付息拨付资金
 资产总计                    81,153.98      73,871.21   -7,282.77       -8.97
 流动负债                    25,609.08      25,609.08
 非流动负债                     110.00                    -110.00     -100.00
 负债总计                    25,719.08      25,609.08     -110.00       -0.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434.90      48,262.12   -7,172.78      -12.94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详见 2018 年 6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本次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收购方维维集团承诺收购完成后其债权
债务由贵州醇酒业负责偿还,上市公司不存在偿债风险和其他或有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此项关联交易待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后披

露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是根据维维集团和公司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做出的,所得款项
主要用于补充维维股份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交易完成后维维股份将取得转让
收益 4,900 万元,对当年利润有一定影响。
    五、该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关于拟转让所持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查,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作出如下
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维维股份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战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独立于关联方;定价原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
   本次交易是根据维维集团和公司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作出的,交易价格客观
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自 2017 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维维股份及子公司贵州醇酒业与该关联人未发
生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