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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维股份:关于子公司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4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厂区被征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遥墙街道总体规划要求,济南维维农

牧发展有限公司厂区需拆迁征收,具体情况如下:上述土地及附属设施由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
第 B05-001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济南维维农
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房产及附属设施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1,107.38 万元,
采用成本法评估价值为 3,872.53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2,765.15 万元,增值率
249.70% 。 本 次 交 易 参 照 评 估 价 值 , 经 过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征 收 补 偿 共 计
41,682,942.00 元,较评估价值溢价 2,957,642.00 元,溢价率为 7.64%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一、交易概述
    根据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遥墙街道总体规划要求,济南维维农牧
发展有限公司厂区需拆迁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述土地及附属设施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 B05-001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
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房产及附属设
施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1,107.38 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价值为 3,872.53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2,765.15 万元,增值率 249.70%。本次交易参照评估价值,
经 过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征 收 补 偿 共 计 41,682,942.00 元 , 较 评 估 价 值 溢 价
2,957,642.00 元,溢价率为 7.64% 。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体
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公司产业
发展战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该
次交易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
调查。交易双方的情况如下:
    1、被征收方:
    名     称: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664882843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李牌村东小杜家村北
    法定代表人:崔桂民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征收方: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遥墙街道办事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的是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房产及附属设施。评估范围
为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房产及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树木、机器设备等。
    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了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 B05-001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
准日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房产及附属设施在
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1,107.38 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价值为 3,872.53 万元,
评估增值额为 2,765.15 万元,增值率 249.70%。本次交易参照评估价值,经过
双方协商确定征收补偿共计 41,682,942.00 元,较评估价值溢价 2,957,642.00
元,溢价率为 7.64%    。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以及三种评估基本
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成本法亦称重置成本法,是指按照被评
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四、涉及本次征收的其他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五、本次征收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征收是根据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遥墙街道总体规划要
求做出的,本次交易完成后济南维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将产生资产处置收益
21,987,900.06 元,增加上市公司净利润 21,987,900.06 元。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