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在会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涉及该事项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淑想 赵长胜 张英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