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维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1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维维
股票代码:6003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通讯地址: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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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维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维维股份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
义务的能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其他主管部门(如需)
的批准。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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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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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维维集团/转让方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维股份/
指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新盛集团/受让方 指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盛集团与维维集团签署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份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让协议》
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通
本次权益变动/本 过协议转让向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指
次股份转让 转让公司股份215,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
徐州市国资委 指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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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法定代表人 崔超
注册资本 16,108.0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13477938X6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
粮食收购。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
主要经营范围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2-11-17 至 无固定期限
维维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65.10%;
股东名称 徐州市铜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0.00%;
个人股东 452 人持股 14.90%。
通讯方式 0516-833980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居留权
崔 超 男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董事长、总经理
孟召永 男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董事
崔桂亮 男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董事
张明扬 男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董事
李军 男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董事
孙新华 女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监事主席
徐为侠 女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监事
任雪芹 女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监事
宋晓梅 女 中国 江苏省徐州市 否 财务总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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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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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自本次权益变动起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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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65,951,5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1%。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2021年7月9日维维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盛集
团转让所持上市公司215,688,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0%,转让价格为4.26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维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0,263,506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新
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499,928,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维维集团 265,951,506 15.91% 50,263,506 3.01%
新盛集团 284,240,000 17.00% 499,928,000 29.9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一)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维维股份215,688,000股股份不存在司法冻
结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维维集团持
有的上市公司247,525,1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80%)质押给相关方,且目前仍处于质
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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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盛集团拥有对受让股份完整的
处置权和收益权,维维集团或者其他任何第三人针对目标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
或者其他任何权利。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交易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
(三)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转让人在该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
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未就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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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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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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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维维集团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特此公告。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崔超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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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崔超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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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上市公司名称 徐州市维维大道 300 号
限公司 所 在地
股票简称 ST维 维 股票代码 600300
信 息 披 露
信 息披露义务人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
义 务 人 注 册 徐州市维维大道 300 号
名称 司
地
增加 □ 减少 √
拥 有权益的股份 有 无 一 致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
数 量变化 行 动人
化 □
信 息 披 露
信 息披露义务人 义 务 人 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否 为 上 市 是 □ 否 √
第 一 大股东 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 息披露义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持股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 265,951,506股
上 市 公 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15.91%
股份比例
本 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益 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 215,688,000股
数 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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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披 露义务人
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义务人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是 □ 否 √
级 市 场 买卖该上
市 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 股 股 东或实际
控 制 人 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 司 和 股东权益的
问题
控 股 股 东或实际
控 制 人 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未清偿其
对 公 司 的负债,未
是 □ 否 √
解 除 公 司为其负
债 提 供的担保,或
者 损 害 公 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变动是
是√ 否□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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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崔超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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