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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维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 维维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
或“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
行的相应变更。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
影响。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
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1.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规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变更,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证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