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维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 维维 编号:临 2021-03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金礼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摘要)》
全体监事一直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下半年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直认为:
1、公司2021年下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对
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1年下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让维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维维”系列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产业发
展战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
3、本次交易的价格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