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维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3-05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 维维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22年3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1、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3、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万元) 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
维维天山雪乳业(上海)有限公司 1,440 622 销售未达预期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80 46 销售未达预期
杭州维维千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500 0 未发生
销售产品 青岛灵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 0 未发生
湖南省山水悠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 0 未发生
江苏维维新物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 48 销售未达预期
小计 2,950 715
徐州鲁商丽彩彩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150 64
采购原料、销售商品
江苏一鸣纸业有限公司 700 489
小计 850 553
转供电费 中储粮绥化仓储有限公司 10 0 收入净额列示
场地租金 徐州远景牧业有限公司 220 157
劳务及培训费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60 0 未发生
采购原材料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7,000 0 未发生
前次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万元) 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
餐饮住宿服务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50 6
房产租金及物业费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20 92
采购资产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0 35
物业费及电费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5 15
房屋租赁 徐州鲁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 未发生
餐饮服务 徐州汉风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 未发生
转供电、蒸汽等费用 徐州方德食品有限公司 250 收入净额列示
公寓房租赁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50 8
合计 11,825 1,58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额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人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类别 (万元)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万元) (万元)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60 46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 3
销售商品
江苏一鸣纸业有限公司 5 64
江苏利民丰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 新增业务
小计 570 113
公寓房租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10 2.5 8
赁
保安服务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50 新增业务
销售资产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78 178 新增业务
出租资产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90 45 新增业务
合计 898 225.5 12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江苏一鸣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吉贞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家湖邻里中心 1503 室
经营范围:纸制品加工、销售;包装材料、文具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
钢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54 万元,净资产 511 万元,
营业收入 1591 万元,净利润 276 万元。
股东情况:袁吉贞持股 45%,江苏鲁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5%,黄胜持
股 10%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关联人(联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斌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 26-8 三胞国际广场 1 号办公楼 1201 室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非金融性资产受托管理服务;投资管
理信息咨询服务;对房地产项目、商业项目、文化项目投资;房屋、电力管网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10.41 亿元,净资产 319.58
亿元,营业收入 55.73 亿元,净利润 6.11 亿元(未经审计)。
股东情况: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关联关系:我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108.02 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超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 所:徐州市维维大道 300 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粮食收
购。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
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57.29 亿元、净资产 20.71
亿元、营业收入 21.46 亿元、净利润 1.78 亿元
股东情况:维维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65%,铜山县人民政府(由铜山县国资局
代行股权)持股 20%,个人股持股 15%
关联关系:我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
定,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江苏利民丰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春龙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新沂市邵店镇众创产业园 B8 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特定印刷品
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包装
箱及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60 万元,净资产 745 万元,
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5 万元。
股东情况:李瑞持股 10%,李航持股 10%,陶加龙持股 5%,江苏利民土壤修
复有限公司持股 51%,江苏丰维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9&,新沂市沂
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5%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条规定,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
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关联方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维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一鸣纸业有限公司、江苏利民丰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发生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出租资产等关联交易事项,预计交易总金额
为 898 万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各方以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等公允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
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
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
比市场价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
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
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