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 维维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损益不 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及公司执行的具体收入政策,公 司产品销售业务在“产品控制权转移、产品出库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点确 认营业收入”,公司产品交付前所提供的运输服务,属于销售合同规定的履约义 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应运输成本应计入营业成本核算。公司对 2020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影 响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0 年度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成本 3,707,718,864.78 74,227,488.10 3,781,946,352.88 销售费用 436,691,944.77 -74,227,488.10 362,464,456.67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购买商品、接受 3,578,175,603.77 74,227,488.10 3,652,403,091.87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482,866,016.56 -74,227,488.10 408,638,528.46 金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成本 1,229,412,949.67 32,566,206.96 1,261,979,156.63 销售费用 241,242,325.11 -32,566,206.96 208,676,118.15 现金流量表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购买商品、接受 1,141,944,142.69 32,566,206.96 1,174,510,349.65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247,987,403.18 -32,566,206.96 215,421,196.22 金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有助于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 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 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 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的处理。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79 号《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 第ZA10179号《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 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