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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维维: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2-03-05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 维维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损益不
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及公司执行的具体收入政策,公
司产品销售业务在“产品控制权转移、产品出库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点确
认营业收入”,公司产品交付前所提供的运输服务,属于销售合同规定的履约义
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应运输成本应计入营业成本核算。公司对 2020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影

响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0 年度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成本         3,707,718,864.78    74,227,488.10 3,781,946,352.88
   销售费用           436,691,944.77   -74,227,488.10   362,464,456.67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购买商品、接受
                    3,578,175,603.77    74,227,488.10 3,652,403,091.87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482,866,016.56 -74,227,488.10     408,638,528.46
   金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成本         1,229,412,949.67    32,566,206.96 1,261,979,156.63
   销售费用           241,242,325.11   -32,566,206.96   208,676,118.15

   现金流量表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购买商品、接受
                    1,141,944,142.69    32,566,206.96 1,174,510,349.65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     247,987,403.18 -32,566,206.96     215,421,196.22
   金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有助于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
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
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
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的处理。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79 号《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
第ZA10179号《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
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