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化:第五届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10-11-15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2010-31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 年11 月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华虹公司电石生产线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董事袁良毅先生投票弃权,认为合同有漏洞,建议修改后再议。
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注册资本:10200 万元,本公司占57.35%。注册地:贵州省安龙县新安镇
法统村。法定代表人:陈载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碳化钙及
相关化工原料生产、销售、设备制作、安装。截至2010 年9 月30 日,华虹公司
资产总额20304.81 万元,负债总额19962.13 万元,净资产342.68 万元,净利
润-1953.33 万元,年折旧费用1200 万元。
为使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生产设备与配套设施(以下简称
电石生产线)不致闲置,并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与收益,以实现该电石生产线
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华虹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其电石生产线出租经营, 经
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指导下,与兴义市恒利煤业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主要租赁事宜:
1、租赁物范围及期限:华虹公司正在正常生产的年产27 万吨的电石生产线
出租予乙方从事电石生产经营。租赁期5 年.
2、租金及支付:第一年,乙方应当制定大修计划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按该大
修计划修理好甲方所有的电石炉,大检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该检修费用视为
乙方第一年应当交予甲方的租金;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500 万元;第三年,租
金为人民币600 万元;第四年与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700 万元/年。租金按季2
度支付。华虹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会计报表。
3、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后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
币300 万元。
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电石生产线享有使用、收益权,但不得以任何方
式(包含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设立担保、出租等方式)处置的有形与无形资产
及商业信誉与其他权益。
5、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当按大修计划标准将状态良好的电石生产线(合
同确认的设备完好率)交还,由于设备或者配套设施不齐全或者被损坏,乙方应
当予以修理、更换或作价赔偿,但超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除外。
乙方是华虹公司的供应商,与华虹公司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
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兴义市恒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兴义市黄草办建设路33 号
法定代表人:白洁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洗选煤;货场场地租赁、地磅、煤炭仓储(限分支机
构经营)。
储煤场面积/地址:租赁3000m3/ 兴义 清水河西 ,品甸,郑屯。
截至2010 年10 月30 日,资产总额1348 万元,负债总额211 万元,净资产
1137 万元,净利润688 万元。
本次租赁对公司的影响:由于市场疲软,华虹公司成本高,年年亏损,租赁
协议的签定,使资产经营方式由自营转变为租赁经营,减轻了对本公司的利润压
力,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有利于本公司目前的经营及未来的发展。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