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0-11-25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南化
股票代码:600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广州市华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0 号1303 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0 号1303 房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0 年11 月24 日2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转
让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份,致使其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低于总股本的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目的……………………………………………………………………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5
第七节 备查文件……………………………………………………………………54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广州市华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ST 南化:指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名称:广州市华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0 号1303 房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01077
企业代码:72376843-5
税务登记证号:国税:粤国税字440102723768435 号
地税:粤地税字440102723768435 号
经济性质:私营
主要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唯一股东:刘晓东(100%)
通讯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0 号1303 房
(二)
执行董事:刘晓东
主要负责人:刘晓东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公司主要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也没有在其他公司任职
或兼职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者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存在。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意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在*ST 南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ST
南化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依照《收购办法》,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 南化11,735,600 股,占*ST 南化总股本的4.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0 年11 月9 日至2010 年11 月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交易减持*ST 南化1,166,954 股,占*ST 南化总股本的0.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
前持有*ST 南化12,902,554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ST 南化总股本的
5.4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时间 买入(股) 卖出(股) 价格区间(元)
2010 年5 月 0 0 -
2010 年6 月 0 0 -
2010 年7 月 0 0 -
2010 年8 月 0 0 -
2010 年9 月 0 0 -
2010 年10 月 0 0 -
2010 年11 月9 日~24 日 0 1,166,954 7.15~7.90
小计 0 1,166,954 7.15~7.9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执行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广州市华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2010 年11 月2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南宁市南建路26 号
股票简称 *ST 南化 股票代码 600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广州市华为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地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850 号1303 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2,902,554 股, 持股比例5.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1,735,600 股 , 持股比例: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要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取得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
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广州市华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0 年1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