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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化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9-11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编号:临 2012-23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
上午在南宁市南建路 26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75,729,2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0%,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覃卫国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75,729,237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
对、0 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5,729,237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
对、0 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李长嘉、韦朝鸿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与上述各项议案有关的详细资料;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大会决议和记录;
    3、律师出具的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