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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化股份: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2013-04-27  

						                        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之专项说明




                               目    录
一、非标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                                    1-3
二、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邮 编:100039
          2 号楼 4 层                       电 话:(010)8821 9191
  http:// www.chcncpa.com                   传 真:(010)8821 0558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总机:0086-10-88219191

                                        传真:0086-10-88210558

                                        Website:www.chcncpa.com




                    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

                                                                  国浩报字[2013]820A000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对南宁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南化股份)201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浩审字[2013]820A000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所现就为南化股份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标审计

意见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8 所述,母公司主业连

年亏损、2012 年末净资产为-80,086,705.18 元,子公司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龙华虹”)、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

狮座”)、兴义市立根电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义立根”)和梧州市联溢化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联溢”)均持续亏损,若未来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生

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母公司可能存在进一步的损失。

    子公司安龙华虹 2012 年末净资产为-83,227,386.48 元,母公司对安龙华虹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60,830,260.00 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0,830,260.00

元)、其他应收款为 133,052,131.71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83,227,386.48 元),

若未来安龙华虹的资产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母公司可能存在进一步

的资产减值风险。
                                    1
    子公司梧州联溢 2012 年末净资产为-38,493,613.95 元,母公司对其长期股

权投资成本为 33,015,976.45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33,015,976.45 元)、其他应

收款为 59,208,264.46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38,493,613.95 元),此外,母公司

对梧州联溢银行借款的担保余额为 75,000,000.00 元,若未来梧州联溢的资产状

况及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母公司可能存在进一步的资产减值风险并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

    子公司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绿洲”)作为母公司主

业的承接方,其筹建工作进展缓慢,不能如期建成投产,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也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连同附注十、8 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该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鉴于公司主业连年亏损,子公司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安龙华虹”)、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狮座”)、兴义市立根

电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义立根”)和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梧州联溢”)均持续亏损,若未来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恶

化,母公司可能存在进一步的损失。这些情况连同附注十、8 所示的其他事项,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公

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8 中充分披露了已经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

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

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

持续经营》的要求,我们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具体影响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南化股份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


                                    2
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中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

披露规范性规定。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桑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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