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化: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4-04-15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 2014-06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 201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1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和年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3 年 5 月 3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
简称由“南化股份”变更为“*ST 南化”。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理由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为公司出具的 201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瑞 华 审 字
[2014]48090021 号 )。 经 审 计 , 公 司 2013 年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47,705,333.52 元, 2013 年末净资产为 24,630,566.18 元。且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
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整改的情形,不存在法定期限内未
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形,不存在可能被解散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的情形。
目前,公司位于南建路 26 号的厂区已于 2013 年 9 月 15 日起停产,将尽快开始
搬迁工作,其他厂的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不存在
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
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13.2.1 条之规定,比照公
司经审计的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
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3 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
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
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为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出现波动,经公司申
请,本公司股票将从 2014 年 4 月 15 日起停牌。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