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 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 评估机构为本次拟转让标的股权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 同意《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 元。定价客观、公平,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讨论,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此项交 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邵桂蝶 王若晨 杨建军 郑桂林)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