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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化: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9-03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 2014-25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9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9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9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南建路 26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44459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6.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0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5145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19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
董事长覃卫国先生。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杨建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 反对票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序号                        (股)       例     数(股)   比例   数(股)    比例      通过
 1      《股权转让协议》   10027638   98.34   29300    0.29   139600    1.37      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反对
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议案内容                            票数
序号                         (股)      比例            比例    数(股)    比例
                                               (股)
 1      《股权转让协议》   10027638   98.34    29300   0.29    139600    1.37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
所持表决权股份 75,248,058 股不计入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袁公章、黎中利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