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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化: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2015-04-22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 2015-09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
进行变更、调整。
       2、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
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
[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
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
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
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
下:
                                                          对 2014 年 1 月 1 日/2013 年度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名称                             说明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对 2014 年 1 月 1 日/2013 年度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名称                               说明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企业会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之   可供出售金融
计准则第                                                                                 17,041,564.00
           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          资产
2 号—长
期股权投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

资》       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
                                                                        长期股权投资     -17,041,564.00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

           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将递延      递延收益       41,692,639.66
计准则第
           收益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重分类进递延收益项目,本财务报表
30 号 —
                                                                        其他非流动负
财务报表   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                      -41,692,639.66
                                                                              债
列报》     了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且已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说
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且已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 2014 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