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化: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7-03-30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 2017-09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2.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南化股份”变更为“*ST 南化”。
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上述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
除,但由于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连续亏损,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
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理由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出具的 2016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
[2017]45020001 号)。经审计,公司 2016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6,014,231.40 元, 2016 年末净资产为 263,846,725.94 元。且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退
市风险警示条件的情形,因此,公司认为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于 2013 年 9 月实施停产搬迁,搬迁工作推进未如预期;2015 年,公司将
涉及搬迁的资产转让给南化集团,控股子公司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仍在建设中。
目前,公司无生产经营性资产,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以从事贸易业务为主。预计在未
来三个月内母公司无法恢复生产正常,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3.1 条“(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规定
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认为本次暂时不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的其
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