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南化: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12-10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 ST 南化       编号:临 2019-15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 2019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2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服务的团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瑞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
审计的需要,公司拟终止与瑞华事务所的合作,并就解聘及相关事宜与瑞华事务
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在此,公司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
和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致同事务所为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2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企业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致同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拥有良好的执业队伍,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瑞华事务所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
解和支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事务
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变更致同事务
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
致同事务所为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并与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
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2019
年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
效,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