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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化:关于《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的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 ST 南化        编号:临 2020-18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 年 11 月 25 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
司”)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
受让资产处置已全部完成。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化集团受让资产合计评估
值(即受让价)97,668,360.00 元,至 2019 年末,南化集团已完成该受让资产
的处置,处置收入 60,309,771.85 元,处置收益-37,358,588.15 元。根据南化
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该损失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
    ●公司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确认事项,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影响。


    一、资产转让协议基本情况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资
产转让框架协议》,拟将所拥有的涉及停产搬迁的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南化集团。
(详见《公司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25 号)
    2015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第六届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转
让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本次拟资产转让价格为 9,766.84 万元。2015 年 11
月 25 日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并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第
八条特别约定:南化集团对其受让标的资产的处置情况单独建账。如已处置资产
获得的收益超过该已处置资产的合计评估值的,超过部分由南化集团补偿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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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如已处置资产获得的收益低于该已处置资产的合计评估值的,由南化集团自
行承担。(详见《公司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 2015-29 号)
    二、资产转让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南化集团受让资产处置已全部完成。根据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公司与南
化集团共同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南化集团已处置受让资
产收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化集团受让资产合计评估值
(即受让价)97,668,360.00 元,至 2019 年末,南化集团已完成该受让资产的
处置,处置收入 60,309,771.85 元,处置收益-37,358,588.15 元。根据公司与
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已处置资产获得的收益低于该已处置资
产的合计评估值的,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该损失由南化集团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南化股份与南化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毕确认事项,不会
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影响。
    四、备查文件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涉及的受让方资产处置收益专项审
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29-00014 号)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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