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南化:ST南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公告编号:临 2021-08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公司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
民币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12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
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
    致同所近三年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6起。诉讼主体为自然人的有5起,其中
1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对致同的连带赔偿请求,1起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
审,1起待最高院裁定是否再审,2起一审尚未未开庭;诉讼主体为法人单位的有
1起,该诉讼一审判决后,原告、被告均已上诉。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业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珈岐,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
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5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
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具有足够
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
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
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此《关于续
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决定是综合考虑该所的工作表现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支付的报酬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
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35 万元,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