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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钢宏兴: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9-03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雄关东路 12 号 C 楼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1,115,5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4.9404
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阮强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赵利军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440,998,578       99.9965      117,000        0.0035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
 1                                 9,397,628       98.7703    117,000       1.2297            0     0.0000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春虎、刘洪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 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