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9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
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叁亿伍仟万元整综合授信额度
的基础上,再增加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该行累计申请
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授信额度内以信用担保方式办理各
类信贷业务,授信期限三年。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年度计划内签署有关合同,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
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履行报告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钢材商业收储及申请银行质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政府
国资委关于下达 2020 年有色金属和煤炭商业收储计划的通知》 甘工信发(2020)
250 号)文件要求,组织办理 4 万吨钢材的商业收储工作。同时,同意公司将本
部产品库 4 万吨钢材质押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用于办理 1.5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该笔贷款可获得最高 50%的财政贴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