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
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文件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
(2)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海安商贸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吸收合并海安商贸公司,并在其资产、债权、债务转让至公司后,
注销海安商贸公司的法人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