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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钢宏兴:酒钢宏兴审计委员会2020年工作报告2021-04-3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

度,圆满的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0 年公司原董事长阮强先生、原董事侯万斌先生因职务变动

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以上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增补,并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选举,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会计学专业人士)聂兴凯先生担任,成员为:张

正展先生、赵浩洁女士、高冠江先生和李闯先生。其成员构成符合 “审

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

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召集人

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等规范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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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酒钢宏兴 2019 年度审计的沟通函-01

号》的相关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和部署、安排。

        (二)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酒钢宏兴 2019 年报审计的沟通函-04

号》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确认。

        (三)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及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聘任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六)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提前安排、部署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公司关于实施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与财务报表整合审计的相关事宜。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审计机构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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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的审计工

作,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定期报告

    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

告的编制进行审阅、检查,同时在 2019 年年报审计的过程中,我们

在公司内部组织召开会议,并安排、部署关于年报审计的相关工作,

保证了年报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和重点关注事

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治理层级权责明确、规范运作、有效

制衡。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重要事项的审议

决策全部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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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规范的要求。

        (四)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必要性和合

理性进行了审查,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

合规情况进行了审查外,还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

况以及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有效防

范和规避了关联交易的风险。

        四、总体评价及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审计委员会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从专业角度切实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

作的同时,通过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要事

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利的专业支撑,为公司提升治理水平、

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绵薄之力。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

的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持续监督重大

事项决策的合规性,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行,以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为己任,促使公司法人治理更加规范、稳健。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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