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2001 年度报告已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会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Gan Su Jiu Steel Group Hong Xing Iron & Steel Co,Ltd.公司英文名称缩写:JGHX 2、公司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延齐 联系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 号 联系电话:(0937)6715510 6715370 传真:(0937)6715507 电子信箱:jghxgf@sina.com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 号 邮政编码:735100 公司网址:www.jiugang.com 公司电子信箱: jgggb@public.lz.gs.cn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报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股票代码:600307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1年4月12日 公司变更注册地点: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6200001051541 税务登记号码:620200710375659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甘肃兰州市民主东路249 号5 楼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1 年度 利润总额 253,575,640.58 净利润 267,263,32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6,527,430.93 主营业务利润 367,882,643.66 其他业务利润 6,695,392.69 营业利润 255,289,659.47 投资收益 ---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1,714,018.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603,720.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772,428,916.95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计100,735,893.81 元: 所得税返还 100,960,000.00 捐赠支出 119,980.00 赞助支出 40,000.00 其它支出 64,126.19 (二)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415,606,308.84 3,122,791,235.85 净利润 267,263,324.74 160,953,192.34 总资产 3,364,122,729.88 3,001,888,590.30 股东权益 2,082,974,022.76 1,939,470,698.02 每股收益(加权) 0.37 0.30 每股收益(摊薄) 0.37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每股收益(加权) 0.23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每股收益(摊薄) 0.23 0.21 每股净资产 2.86 2.66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76 2.5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0.77 0.31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2.89% 17.46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2.83% 8.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8.03% 16.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7.99% 8.02 指标名称 1999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929,262,839.94 净利润 142,554,558.50 总资产 1,870,468,696.07 股东权益 824,906,657.73 每股收益(加权) 0.27 每股收益(摊薄)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每股收益(加权)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每股收益(摊薄) 0.23 每股净资产 1.56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0.14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7.64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7.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5.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5.00 (三)报告期利润表附表: 报告期利润 2001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7.66 17.75 0.51 0.51 营业利润 12.26 12.31 0.35 0.35 净利润 12.83 12.89 0.37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99 8.03 0.23 0.23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728,000,000 728,000,000 资本公积 1,152,062,181.70 1,152,062,181.70 盈余公积 45,545,585.32 53,452,664.94 98,998,250.26 法定公益金 20,546,968.18 26,726,332.47 47,273,300.65 未分配利润 13,862,931.00 90,050,659.80 103,913,590.80 股东权益 1,939,470,698.02 143,503,324.74 2,082,974,022.76 项目 变动原因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净利润提取 法定公益金 净利润提取 未分配利润 分配结转 股东权益 净利润提取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增发 其他 小计 动后 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分 51500 51500 境内法人持有股分 1300 130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2800 528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2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0000 20000 三、股份总数 72800 72800 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999 年4 月17 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9]21 号文件批准,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兰州铁路局、甘肃省电力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中主发起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属炼铁厂、炼钢厂、二轧厂的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其余四家以现金方式投入。 2000 年11 月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157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 万股,面值1 元/股,发行价5.50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109 号文同意,公司社会公众股20000 万股于2000年12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股东为107, 996 人,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4 人,法人股股东1 人,社会公众股股东107991 人。 2、公司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性质 比例(%) 1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5,000,000 国有法人股 70.74 2 兰州铁路局 5,000,000 国有法人股 0.69 3 甘肃省电力公司 5,000,000 国有法人股 0.69 4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2,500,000 国有法人股 0.34 5 王桂田 626,000 社会公众股 0.086 6 西北化工 500,000 法人股 0.069 7 王怀记 472,350 社会公众股 0.065 8 李松林 396,750 社会公众股 0.054 9 兴和基金 392,432 社会公众股 0.054 10 省贸粮油 307,325 社会公众股 0.042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发现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含5%)股东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内其所持股份无增减变动情况。 3、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持有本公司股票51500 万股,占70.74%。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公司成立日期:1958 年8 月1 日 注册资本:107,518 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制品加工、冶金炉料生产、机电产品制造及维修;建筑施工、公路运输,水、暖、电、煤气生产、供应,科研、技术转让、设计、检测,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技术培训、劳务输出、饮食服务、食品加工、医疗卫生、娱乐、广告、广播电视、印刷;农副产品、物资仓储、商务代理、园林绿化、矿产品(不含贵稀有金属矿)、建筑材料、计算机、仪表、仪器、计量衡器具、化工、橡胶制品、花卉等。 4、本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马鸿烈 男 57 董事长 1999.4-2002.4 王汝林 男 69 独立董事 1999.4-2002.4 吴立本 男 60 董事 1999.4-2002.4 虞海燕 男 40 董事/总经理 1999.4-2002.4 周幼方 男 58 董事 2000.4-2002.4 刘惠东 男 49 董事 1999.4-2002.4 孙光明 男 46 董事/财务总监 1999.4-2002.4 刘延齐 男 59 董事会秘书 1999.4-2002.4 胡绍祥 男 56 监事会召集人 1999.4-2002.4 秦治庚 男 46 监事 1999.4-2002.4 孔哲 男 38 监事 1999.4-2002.4 邱平笃 男 46 监事 1999.4-2002.4 姬树高 男 55 监事 1999.4-2002.4 王酒生 男 50 副总经理 2001.3-2002.4 张英 女 43 副总经理 2001.3-2002.4 韩建臻 男 42 副总经理 2001.3-2002.4 说明: 1、王汝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本年度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共有四人在酒钢集团公司任职:公司董事长马鸿烈先生任酒钢集团公司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胡绍祥先生担任酒钢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监事会副主席;董事周幼方先生担任酒钢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刘惠东先生担任酒钢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 (二)年度报酬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领取报酬依照《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岗位职务工资方案》执行,该方案由酒钢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监事的报酬为岗位职务工资加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依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两项工资均按月发放。 2、经理人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依照一届六次董事会通过的《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统一分配方案》执行,按月发放。 3、2001 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有10 人,年度报酬总额为626,563 元;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217,129 元;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199,866 元。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0 人中,7 万元以上的1 人,7—6 万元之间的有6 人,6 万元以下的3 人。 4、公司独立董事王汝林先生自公司成立至报告日未有任何津贴。公司于2002年2 月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议案》,决定于2002 年起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6 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费用由公司承担。该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5、公司董事长马鸿烈先生、监事会召集人胡绍祥先生、董事吴立本先生、周幼方先生、刘惠东先生均在酒钢集团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 年3 月25 日召开,到会董事一致同意刘惠东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虞海燕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酒生先生、张英女士、韩建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员工3208 人: 1、按受教育程度分类: 研究生 10人 占0.31% 大学 213人 占6.64% 大专 480人 占14.96% 中专、技校、高中 1970人 占61.41% 其他 535人 占16.68% 2、按专业构成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216人 占6.74% 财务人员 9人 占0.28% 营销人员 86人 占2.68% 行政管理人员 79人 占2.46% 生产工人 2818人 占87.84% 3、按年龄分类: 30 岁以下 1258人 占39.21% 31—40岁 1661人 占51.78% 41—50岁 275人 占8.57% 50 岁以上 14人 占0.44%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 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为保证公司内部运做的规范,公司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并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了积极的完善和补充。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并对定价依据予以了充分披露。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对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履行诚信义务,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充分尊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并将进一步完善董事的选聘程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修改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今后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增加独立董事人员,使董事会人员构成更趋合理。 4、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公司已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6、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以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公司制定的“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寻求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自成立初,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公司决策的客观性、公正性,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局面,便设立了独立董事之职,聘请了冶金专家王汝林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在公司董事会重大决策中始终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在涉及到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中,勤于调查,积极参与,体现了诚信与勤勉义务。 (三)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分开情况 公司与大股东酒钢集团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已严格按照各项法规规定分开。公司的人员在选拔、任免、使用、工资等各项管理上与集团公司严格分开;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纳税,独立的银行帐户和募集资金专户,财务决策独立,不受大股东的影响;公司资产包括炼铁系统、炼钢系统和高线系统及中板轧钢系统,产权清晰、完整,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产情况;公司的内部机构独立运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完全独立,不存在与集团公司之间的从属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独立的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能力。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情况 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改革目前公司传统的薪酬办法,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本公司2001 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 1、关于2000年股东年会会议通知,公司于2001年3月27日以公告方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00年股东年会于2001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嘉峪关市酒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本公司股份528, 00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800万股的72.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于2001年9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0月8日上午9:30在嘉峪关市酒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528,006,9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800万股的72.5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0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 七、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1、公司主要从事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最终产品主要有高速线材、棒材和中厚板材及部分连铸钢坯。 本公司的主导产品有各种规格的炼钢生铁、铸造生铁、普碳钢、高碳钢、焊条钢、焊丝钢、钢棉钢、桥梁钢、管线钢、B 级船板钢等30 多种钢号,各种规格的连铸方坯和板坯,∮5.5--∮14mm 的光面高线,各种规格的高速棒材,6—40mm 的中厚板材,包括20g 锅炉板、Q345B 低合金结构板、16MnR 压力容器板、B 级船板、X60 管线板、45#结构钢等板材品种。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全部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并获得中国冶金工业质量体系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认证证书。 2、2001 年,公司生产经营呈现良好的态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01 年全公司完成生铁205.78 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0.3%,较上年增长10 个百分点;转炉钢215.2 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0.1%,较上年增长10.37 个百分点;高速线材56.46 万吨,为年计划的104.55%;4—12 月份,中厚板生产完成51.85 万吨;钢铁料消耗为1095kg/t,较上年实际降低10.5kg/t,方坯合格率为99.83%,较上年提高0.54 个百分点;板坯合格率99.39%,同比提高1.42 个百分点;高速线材综合合格率99.9%,同比提高0.26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构成情况 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15,606,308.84 元, 主营业务利润总额367,882,643.66 元。主营收入、利润构成见下表: 产品 主营收入(元) 所占比例 主营利润(元) 所占比例 毛利率 高速线材 1,064,124,342.90 31.15% 183,573,439.19 49.90% 17.25% 中板 990,857,110.23 29.01% 138,691,756.66 37.70% 14% 钢坯、次品 1,360,624,855.71 39.84% 45,617,447.81 12.40% 3.35% 材 公司的线材市场主要集中在西北五省,占公司销售总量的77.38%,西南市场占12.2%,其它地区占10.42%;公司中板销售市场相对分布较广,其中:西北地区占销售总量的45.51%,华东地区21.60%,华北地区占12.68%,西南地区占8.79%,其它地区占11.42%。 本年度内,公司收购酒钢集团公司中板厂,使公司最终产品品种增加,产品结构更趋合理,市场竞争力得以提升,原销售钢坯所带来的收入明显减少,而中板销售成为公司新的利润来源,该收购项目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之首项。 (二)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为2,833,645,465.13 元,占2001年度采购金额的76.58%,前五名销售额合计金额为817,715,894.12 元,占销售总额的23.94%。 (三) 公司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在全球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的外围环境下,国内钢材市场竞争激烈, 钢材价格全年呈先扬后抑态势。国内钢铁企业间尤其是长线产品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同时也是企业成本竞争,经过最近几年的“挖潜增效”,成本的潜力日益减少,如何在同行业中保持成本优势,增强公司在西北市场的竞争优势,成为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针对该困难,公司提出了以下解决措施: 1、全面推进标准成本,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建立炼铁、炼钢、高线、中板各工序的标准成本核算与评价体系,以标准成本管理为切入点,使成本管理重心上移,控制力度向下延伸,以标准成本管理逐步取代内部承包考核模式。不断研究、探索、建立科学的、系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司全程监督、跟踪、控制成本管理体制。 2、巩固现有的市场份额,稳定老客户,建立双赢关系的客户营销网络,牢固占领西北市场。利用与西北各大用户较为稳定的业务联系,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提升这一销售渠道的运作效率,保证货畅其流。 3、加强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实现工艺优化。充分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高炉降焦攻关、炉前脱硫技改、炉后精炼设施提高精炼效果,强化高附加值钢种的开发和生产,全面提高各项技术指标。 (四)公司投资情况 公司于2000 年11 月30 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 万元,共募集资金107,000万元。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实际共投入募集资金85,93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1,066 万元,将待已施工工程竣工决算和未施工项目实施后支付。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未有变更。 上述募集资金实际投资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内容进行对照,具体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招股说明书 实际投资项目 招股说明书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金额 1 收购集团公司中板厂 收购集团公司中 板厂 71,200 65,170 2 特种微合金碳钢硬线 特种微合金碳钢 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硬线产业化示范 工程项目 9,406 2,934 3 高速线材轧机控冷改 高速线材轧机控 造工程项目 冷改造工程项目 4,980 6,655 4 高线钢坯热轧热送改 高线钢坯热轧热 造工程项目 送改造工程项目 4,420 3836 5 2号高炉本体技术改 2号高炉本体技 造项目 术改造项目 4,970 3652 6 2号高炉热风炉及煤 2号高炉热风炉 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 及煤气回收系统 改造项目 4,300 1,456 7 新增1号高炉余压发 电(TRT)设施项目 4,800 8 200万吨钢公辅设施 配套改造项目 4,880 9 1号高炉出铁场及公 1号高炉出铁场 施设备改造项目 及公施设备改造 项目 4,820 2,231 合计 113,776 85,934 序号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 实际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时间 时间 1 收购集团公司中板厂 2001年 2001年4月 2 特种微合金碳钢硬线 2001年7,206万元 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2002年2,200万元 2000年1月 3 高速线材轧机控冷改 2001年 2000年5月 造工程项目 4 高线钢坯热轧热送改 2001年 2001年1月 造工程项目 5 2号高炉本体技术改 2001年 2000年9月 造项目 6 2号高炉热风炉及煤 2001年3,000万元 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 2002年1,300万元 2001年5月 7 新增1号高炉余压发 2001年3,700万元 电(TRT)设施项目 2002年1,100万元 尚未建设 8 200万吨钢公辅设施 2001年3,580万元 配套改造项目 2002年1,300万元 尚未建设 9 1号高炉出铁场及公 2001年3,820万元 施设备改造项目 2002年1,000万元 2001年7月 合计 说明: 1、? 泄伤得魇槌信低蹲?1,200 万元收购集团公司中板厂系根据2000 年8月31 日的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实际收购时按照收购日的公允价值确定收购价格,并补充部分流动资金。 2、收购中板项目和2 号高炉本体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其中收购中板厂后,销售中板2001 年产生利润95,598,016.50 万元。二号高炉本体技术改造项目完成,使其生产能力增加25%。 3、由于剩余项目均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的施工与生产有一定的矛盾,为协调好生产与技改项目的关系,需对上述项目合理安排,以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的影响。除1 号高炉余压发电(TRT)项目和200 万吨钢公辅设施配套改造项目计划在2002 年施工外,其余项目正在实施或已处于试车阶段。 (五)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1年 2000年 增减(+-) 总资产 3,364,122,729.88 3,001,888,590.30 362,234,139.58 长期负债 488,900,000.00 452,130,000.00 36,770,000.00 股东权益 2,082,974,022.76 1,952,441,416.28 130,532,606.48 主营业务利润 367,882,643.66 353,423,783.36 14,458,860.30 净利润 267,263,324.74 160,953,192.34 106,310,132.40 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主要原因: 1、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收购中板厂资产和本年度盈利所致; 2、本年度收购中板资产引起长期负债增加; 3、股东权益增加系本年度净利润所致; 4、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是由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5、净利润增加是由于税收返还和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所致。 (六)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 1、加入WTO 影响 我国加入WTO 后,对国内钢铁工业的影响主要为: (1)取消非关税保护措施 ①入世后第一年内取消进口数量限制。由现行的一般贸易进口钢材实行限额登记制度,改为自动登记制度。 ②五年内取消进口钢材专营权,由现在经批准才能经营进口钢材,改为凡是有进出口权的公司都可经营进口钢材。 (2)、实行进口关税减让。由现行进口钢材平均名义关税率10.58%,五年内减为平均8.07%。与本公司目前产品有关的税率为:<14mm 普通盘条由现行基准税率7.3%,2002 年降为5%,一年到位;热轧高速合金盘条由现行基准税率5%,2002 年降为3%,一年到位;热轧合金钢板由现行基准税率4.7%,2002年降为3%,一年到位。螺纹钢由现行基准税率6.5%,2002 年降为4.6%,2003年降为3%。 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钢铁工业世界性能力过剩将表现得更为突出。目前,全球钢材价格低至二十年来最低点。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国在对钢铁工业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加入WTO,对国内钢铁工业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整体看,影响我国钢铁工业的主要矛盾主要还是世界性能力过剩的大环境,而不是加入WTO 问题。 经过多年的国内市场激烈竞争,公司初步具备了中国加入WTO 后所具有的竞争力,尤其在国内西北市场更具有相当竞争力。本公司所涉及的产品的基准税率平均下降2%,同时,国外钢铁企业进入国内市场主要以优质材为主,对本公司的长线产品影响有限。 2、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02 年1 月1 日起,公司享受的“所得税按照33%的税率计算缴纳,由财政返还18 个百分点,实际税负为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停止执行,对公司的净利润将带来较大影响。 (七)2002 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1、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出发点,以加强和创新管理为基础,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企业效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目的,全面实现年度计划目标。 2、生铁产量210 万吨,转炉钢220 万吨,高速线材72 万吨(其中棒材50万吨),中厚板74 万吨。全年实现销售总量200 万吨,销售收入36 亿元,成本费用33.3 亿元,产销率大于100%。 为此,需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坚持“以销定产、以产促销”的原则,及时结合市场需求的变化,处理好线材和棒材的产品结构,以合理的价格把公司的产品及时投放市场,以获取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2)继续走“多品种、精产品、高效益”之路,强化高附加值钢种的开发,使高线品种力争达到10 万吨,板材品种力争达到20 万吨,并有所突破。 (3)坚持科技兴企,强化科技攻关,严格执行年度科技攻关目标计划,重点是要做到喷煤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强炼钢高附加值钢种的开发研究,保证炼钢生产能够适应市场对冶炼钢种的需要。 (4)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建设的关系,抓好2002 年的各项工程建设工作,保证炼铁除尘和高线改造工程的建设进度。 (5)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一是按照上市公司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的各项企业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加快企业信息化工程。二是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推行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敢拼、能打硬仗的员工队伍。三是建立完善统一的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依据考核工作职责的调整和考核管理方式的转变,落实各项责任指标,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四是强化生产调度、生产组织与协调,优化生产工艺及岗位结构,加强设备点检定修及反故障工作,实现均衡稳定运行。五是强化质量体系的管理,树立“用户第一”观念,妥善解决好成本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六是建立和完善与生产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体系,推动科技进步。 (6)积极申报,完成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工作,为全面提升公司装备,迎接WTO 的挑战,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资金后盾。 (八)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4 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01 年3 月25 日在酒钢综合办公大楼B303 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7 名,5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鸿烈先生主持,通过了以下决议: ①《公司工资统一分配方案》; ②《关于解聘刘惠东先生公司副经理职务及聘任王酒生先生、张英女士、韩建臻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③《200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④《2000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⑤《2000 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⑥《2001 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⑦《2001 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⑧《2000 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⑨《关于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⑩《关于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另,《马鸿烈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未获董事会通过。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3 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2001 年8 月9 日在酒钢综合办公大楼B303 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7 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鸿烈先生主持,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①《处理期初挂帐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库存商品)799,853.52 元计入当期损益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变更的议案》; ③《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④《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8 月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2001 年9 月6 日在酒钢综合办公大楼B303 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7 名,5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鸿烈先生主持,讨论并通过以下决议: ①《关于公司2001 年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议案》; ③《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 ④《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⑤《关于召开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9 月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2001 年11 月18 日在嘉峪关市酒钢宾馆会议室召开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五人,公司独立董事王汝林先生、董事刘惠东先生因出差分别委托董事长马鸿烈先生、董事孙光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马鸿烈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董事会澄清性公告》。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11 月2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1)根据2000 年股东年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2800 万股为基数,以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 元向股东进行了分配,共计116,480,000元。该分配于2001 年5 月25 日实施完毕。 (2)根据公司2001 年10 月8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事宜,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该方案以《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申报材料》形式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正在审核阶段。 (3)根据本公司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分别于2001 年11 月21 日、11 月28 日就公司拟发行81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宜与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广东发展银行签署了《关于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合同书》、《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合同》,以上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可转换债券的顺利发行。 (九)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267,263,324.74元,分别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26,726,332.47 元, 提取公益金26,726,332.47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3,862,931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为227,673,590.80 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以2001 年年末总股本72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 元(含税),共计123,760,000 元,剩余103,913,590.8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01 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预计2002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2 年度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2 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结转2002 年度,用于2002 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3)分配将采用现金或送红股的形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 3、2002 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八、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两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25日在酒钢综合办公大楼C204 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0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通过了《200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刊登在2001 年3 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 年8 月9 日在酒钢综合办公大楼C204 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对公司2001 年上半年的运作和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监察,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刊登在2001 年8 月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1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1 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内控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勤勉尽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1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行为。 4、公司收购酒钢集团公司中板厂决策规范,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小股东权益。 5、本公司与酒钢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未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九、重要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承诺,公司以2001 年4 月1 日为收购基准日收购酒钢集团公司中板厂。青海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板厂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兴华评报字[2000]第108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五联审字[2001]第1002 号文审核,集团公司中板厂截止2001 年3月31 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149,959,447.63 元,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为650,153,885.09 元,经营性净资产为499,805,562.54 元。公司以经审核的中板厂经营性净资产499805562.54 元为基数收购集团公司中板厂。该项收购公告刊登在2001 年5 月1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该项收购完成后将减少公司与酒钢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收购完成日至2001 年期末,销售中板产生利润总额95,598,016.50 万元,占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37.7%。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双方签定的《产品供应和综合服务协议》执行,按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原料和材料、能源、动力及生产生活服务等产品和劳务;本公司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钢坯等产品,负责为其代销商品等。 1、采购货物 本公司本期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2,702,604,451.33元,主要货物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烧结矿 1,527,982,079.55 焦碳 410,482,505.06 辅助材料 403,355,184.64 备品备件 54,260,000.00 动力产品 272,874,682.08 修理劳务 33,650,000.00 合计 2,702,604,451.33 2、销售产品:本公司本期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1,641,268,185.83 元,占本公司本年销售收入的43.33%。 3、代销产品:本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代销协议》, 本公司本期为酒泉钢铁(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代销产品1,505,847,247.29 元(含税)。 (四)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酒钢集团公司董事长马鸿烈先生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辞去股份公司董事长”之承诺,马鸿烈先生于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提出了辞去董事长一职的请求。到会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马鸿烈先生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公司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和改革创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鉴于公司上市不久,正处于稳固发展、技术改造、很好的协调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关系的关键时期,此时接受马鸿烈先生辞职的请求并无合适人选接任,对公司“十五”计划的实施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在马鸿烈先生回避的情况下,到会的6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一致决定对马鸿烈先生辞职请求不予接受,要求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经过一年的规范运作,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的生产已得到良好协调,关联交易清晰,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份公司的各项管理也得以良好整合。鉴于此,2002 年2 月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时,马鸿烈董事长主动要求不再进入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2001 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五)本年度公司聘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2001 年支付的年度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65 万元,包括年度审计费用、中期报告审计费用及《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报告》费用,差旅、食宿费用由其自行承担。2000 年度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 万元。 (六)公司分别于2001 年11 月21 日、11 月28 日就公司拟发行81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宜与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广东发展银行签署了《关于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合同书》、《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合同》。上述合同的签定有助于公司可转换债券的顺利发行。 (七)公司享受“所得税按照33%的税率计算缴纳,由财政返还18 个百分点,实际税负为15%”的优惠政策,本年度公司共收到甘肃省财政厅返还2000、2001 年度所得税金额共100,960,000 元。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改变和中国加入WTO 对公司的影响见董事会报告第六节“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 十、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联审字[2002]第1017 号 审计报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1 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1年度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2001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文 中国· 兰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惠全红 民主东路249 号移动通信大厦五楼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十一 备查文件目录 1、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经办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01 年度会计报表; 2、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01 年度审计报告;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会计报表附注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期间:2001 年度 附注1 公司简介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七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证函(1999)年21 号文批准,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兰州铁路局、甘肃省电力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主发起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所属炼铁厂、炼钢厂、二轧厂、销售处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股,其余四家以现金方式入股。 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七日在兰州召开创立大会,并于同年四月二十一日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注册登记, 营业执照注册号:6200001051541;注册资本:人民币52,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马鸿烈;公司住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 号;公司的经营范围:钢铁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及科技开发、服务等。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157 号文批准,公司于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变更为72,800 万元。 本公司设综合管理部、证券部、财务部、生产部、政治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和炼铁分厂、炼钢分厂、中板分厂、二轧分厂等生产单位。 根据二○○○年九月十六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本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签定的《中板厂收购协议》,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于二○○一年四月一日实施了收购,收购事项业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通过收购中板厂公司本年度生产板材51.84万吨,销售48 万吨,实现收入99,085.70 万元,占公司全年收入的29.15%。 附注2 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2.1 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2.2 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4 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法为计价原则。 2.5 外币业务及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汇率 2.5.1 外币业务的折算汇率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于发生的外币业务,按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期末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因外币专门借款而产生的折算差异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折算差异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外币业务产生的折算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市场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外汇的市场基准汇率为准。 2.5.2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汇率 本公司对境外子公司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编制的会计报表,均按照下述方法先将其折算为以本公司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然后以折算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作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 (1)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2)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3)“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列示; (4)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单独列示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 (5)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项目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应当按照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2.6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期限较短(指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作为现金等价物。 2.7 短期投资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核算方法 2.7.1 短期投资计价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2)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投资成本; (5)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投资成本。 2.7.2 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 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收到的股利或利息视为投资成本的回收,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转让短期投资所获取的款项净额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2.7.3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每期最后一个交易日证券市场的市场价格作为短期投资期末计价的标准,按期末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若期末短期投资成本高于市价,则按其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2.8 坏账准备核算方法 2.8.1 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项款。 2.8.2 坏账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冲减坏账准备。 2.8.3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本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确定的计提比例如下: (1)账龄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计提; (2)账龄在一至二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5%计提; (3)账龄在二至三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20%计提; (4)账龄在三年至四年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30%计提; (5)账龄在四年以上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40%计提; 本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2.9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方法 2.9.1 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包装物、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9.2 存货取得的计价 存货的取得除备件按计划成本计价外,其他各类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2.9.3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1)原材料、产成品、包装物采用加权平均核算; (2)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2.9.4 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价时,按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已霉烂变质、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生产中已不再需要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其他足以证明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10 长期投资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方法 2.10.1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①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含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③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④ 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投资在20%以上,但不能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能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本公司所持股权比例计算的本公司应享有的净利润或应承担的净亏损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然不足50%但对被投资单位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时,应该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为基础。 (3)股权投资差额及其摊销 本公司将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若有约定的投资期限,则在约定的投资期限内平均摊销股权投资差额;若没有约定投资期限,则将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发生数在不超过10 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发生数在不少于10 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2.10.2 长期债权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的计价 长期债权投资全部为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②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③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债权投资溢价或折价及其摊销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长期债权投资收益的确认投资期间,在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的基础上,加上摊销的折价或减去摊销的溢价作为长期债权投资的收益。 (4)本公司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将其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10.3 长期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2.10.4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所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① 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 ② 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③ 被投资单位所从事产业生产技术或竞争者数量等发生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④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发生严重恶化。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个别投资项目分别计算确定,如按上述判断标准估计其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11 委托贷款的核算方法 2.11.1 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该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2.11.2 本公司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2.11.3 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2.1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2.12.1 固定资产标准 本公司将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作为固定资产。对非生产经营用主要设备的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12.2 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五类。 2.12.3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 (5)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6)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②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8)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9)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2.12.4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构筑物 20 5% 4.75% 管道沟槽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5--7 5% 19%--13.57%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1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继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但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且可使用,但使用后生产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2.13 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核算方法 2.13.1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成本核算,工程项目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对工期较长,金额较大,且分期分批完工的项目,在办理分项竣工手续后,暂估计入固定资产,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再按竣工决算价调整固定资产原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2.13.2 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13.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存在工程项目在性能或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长期停建且预计在未来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或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则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14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2.14.1 为公司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折价或溢价的摊销等,列入财务费用。 2.14.2 为营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作为资本化利息列入工程成本;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财务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除发行费用和银行手续费以外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某项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含3 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当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工程成本。 2.15 无形资产计价、摊销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2.15.1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按形成或取得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并在受益期内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内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15.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如果由于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由于市价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或存在其他足以证明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而导致其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政策 开办费在发生时,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17 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2.17.1 本公司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2.17.2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作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预计负债项目单独反映: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17.3 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 (1)预计负债的金额应当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 (2)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3)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4)如果清偿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但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18 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对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存续期间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公司按期计提债券利息。分期计提的利息,扣除摊销的溢价金额或加上摊销的折价金额,列入财务费用;若属于为营建在建工程项目而发行的债券的应计利息,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应计利息扣除摊销的溢价金额或加上摊销的折价金额按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列入工程成本,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损益。 2.19 收入确认的方法 2.19.1 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将产品、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产品、商品实施继续与所有权有关的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有效凭证,并且与销售该产品、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19.2 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他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2.19.3 利息收入的确认方法: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金额。 2.20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2.21 报告期内公司选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理由及影响数 2.21.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变更理由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25 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和财会[2001]17 号文《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从2001 年1 月1 日起变更如下会计政策: (1)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原按实际成本计价,现改为按照取得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委托贷款的期末计价按照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2)期末固定资产原按成本计价,现改为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3)期末在建工程原按成本计价,现改为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4)期末无形资产原按成本计价,现改为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5)开办费的摊销政策由原来的按不超过5 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改为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6)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补价,若本公司支付补价,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若本公司收到补价,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7)发生债务重组时,若发生损失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产生收益则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17 号文《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上述第2 项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计影响数为1,065.54 万元,全部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累计影响数,由于追溯调整,导致本公司2001 年1 月1 日的期初留存收益减少了1,065.54 万元,全部未分配利润的减少。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已经按照追溯调整。 2.21.2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变更理由及影响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和相关技术水准以及本公司未来几年内的技术改造计划,决定从2001 年1 月1 日起,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将以本公司重新估计的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为依据。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后 变更前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4.75% 30 3.17% 构筑物 20 4.75% 30 3.17% 管道沟槽 20 4.75% 30 3.17% 机器设备 10 9.5% 12-15 6.33%-7.92% 运输设备 5-7 13.57%-19% 5-7 13.57%-19% 由于本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的变更,因此,本公司根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此变更采用了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21.3 关联交易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财政部2001 年12 月21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本公司决定从2001 年12 月21 日起,对本公司与各关联单位之间发生的出售资产、转移债权、承担债务、承担费用、委托及受托经营以及资金占用等关联交易,按照《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中确定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关联交易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整后的金额填列。 2.22.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1)2000年第四季度营业费用1,375,000.00 元列入2001 年度; (2)税务稽查进行纳税调整940,365.88 元; 上述会计差错全部采用了追溯调整法. 会计政策及会计差错变更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00 年: 项目 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数 净利润 173,923,910.60 10,655,352.38 未分配利润 24,239,505.60 8,524,281.90 盈余公积 48,139,728.98 2,131,070.48 总资产 3,012,543,942.68 10,655,352.38 净资产 1,952,441,416.28 10,655,352.38 项目 会计差错变更数 变更后 净利润 2,315,365.88 160,953,192.34 未分配利润 1,852,292.70 13,862,931.00 盈余公积 463,073.18 45,545,585.32 总资产 3,001,888,590.30 净资产 2,315,365.88 1,939,470,698.02 2.23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2.23.1 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文《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确定。 2.23.2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以本公司及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合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利润表各项目,并将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重大内部交易、往来均在合并时抵消。 如果子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在合并前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然后以经调整后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上述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23.3 少数股东权益和本期损益的确定: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本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本期损益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各年度内实现的损益扣除本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附注3 税项 3.1 增值税:按照国家税务法规,本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为计征增值税收入。按产品销售收入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气体等副产品按销售收入的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相应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3.2 营业税: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5%计算缴纳。 3.3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按实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算缴纳。 3.4 教育费附加: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按实交流转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3.5 所得税:依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财工发[1997]第149 号文,公司的所得税采用先征后返,即按照33%的税率计算缴纳,由财政返还18 个百分点,实际税负为15%。本年度公司按照33%的所得税率计提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财政部门返还的所得税额时,直接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附注4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4.1 货币资金 4.1.1 分类列示 项目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现金 10,016.26 8,880.91 银行存款 445,267,450.07 1,217,697,502.37 合计 445,277,466.33 1,217,706,383.28 4.1.2 期末货币资金中,不存在冻结、抵押等变现限制;不存在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全部的货币资金不存在潜在的收回风险。 4.1.3 本项目比期初减少63.43% ,为本年度收购中板厂和投资所致。 4.2 应收票据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应收票据的余额为125,929,529.05 元,全部为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 4.2.1 分类列示 票据种类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125,929,529.05 146,671,660.15 4.2.2 本公司期末的应收票据中,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经销部的欠款为36,814,856.70 元,占总额的29.23%。 4.3 应收账款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的净额为59,423,047.40 元。 4.3.1 账龄分析 账龄 2001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6,690,197.37 39.94 266,901.97 1—2年 8,456,330.00 12.65 422,816.50 2—3年 31,685,574.08 47.41 6,719,335.58 3 年以上 合计 66,832,101.45 100 7,409,054.05 账龄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73,898,841.95 64.55 749,246.16 1—2年 40,589,015.14 35.45 2,029,450.76 2—3年 3 年以上 合计 114,487,857.09 100 2,778,696.92 4.3.2 欠款金额较大的单位如下: 序号 欠款金额 所占比例(%)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1 13,915,987.00 20.82 1年以内 货款 2 7,489,531.35 11.21 2—3年 货款 3 5,859,614.88 8.77 1年以内 货款 4 4,944,012.50 7.40 1年以内 货款 5 4,168,969.83 6.23 1—2年 货款 合计 36,378,115.56 54.43 4.3.3 本公司对期末的应收账款均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本年度未发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4.3.4 本公司对期末应收兰州铅丝厂的货款955,594.67 元按40%计提了坏账准备,主要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延期收款;对期末应收湖北华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货款1,584,372.00 元和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的货款326,646.22 元,按30%计提了坏账准备,主要是因为其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延期收款。 4.3.5 本公司本年度未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4.3.6 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账龄近3 年的款项为2,866,612.89 元,未收回的主要原因系债务人兰州铅丝厂、湖北华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等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所致。对该等款项,本公司已经按照30%-40%计提了坏账准备。 4.3.7 应收账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经销处的欠款31,867,260.81 元,占总额的47.68%。 4.3.8 本项目期末比期初下降了41.63%,为公司本年度加强资金管理,回笼资金所致。 4.4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其他应收款的净额为2,089,750.33 元。 4.4.1 账龄分析 账龄 2001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016,092.07 94.88 20,160.92 1—2 年 45,169.26 2.13 2,258.46 2—3 年 63,635.47 2.99 12,727.09 3 年以上 合计 2,124,897.80 100 35,147.47 账龄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73,337.42 89.03 17,333.37 1—2 年 213,535.47 10.97 10,676.77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1,946,872.89 100 28,010.14 4.4.2 欠款金额较大的单位如下: 序号 欠款金额 所占比例(%)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1 903,427.30 42.52 1年以内 暂借款 2 361,346.98 17.01 1年以内 暂借款 3 252,067.78 11.86 1年以内 暂借款 4 207,648.90 9.77 1年以内 暂借款 5 106,870.00 5.03 1年以内 暂借款 合计 1,831,360.96 86.19 4.4.3 本公司对期末的其他应收款均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本年度未发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4.4.4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5 预付账款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预付账款的净额为60,953,887.23 元。 4.5.1 账龄分析 账龄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0,953,887.23 100 169,267,086.11 100 合计 60,953,887.23 100 169,267,086.11 100 4.5.2 本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中,无账龄在1 年以上的款项。 4.5.3 预付账款中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甘肃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27,009,633.68 元。 4.5.4 本项目期末比期初下降了63.99%,为强化资金管理减少预付款所致。 4.6 存货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存货的净额为440,988.858.88 万元。 4.6.1 分类列示 项目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物资采购 62,704.87 28,050,387.77 原材料 335,418,606.04 50,231,925.36 库存商品 110,726,481.95 5,218,933.98 77,305,719.19 委托加工物资 462,141.16 合计 446,207,792.86 5,218,933.98 156,050,173.48 4.6.2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期末数 库存商品 5,218,933.98 5,218,933.98 合计 5,218,933.98 5,218,933.98 4.6.3 本公司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将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4.6.4 本项目期末比期初增加了185.94%,主要是为减少与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部分原、燃材料由本公司自行采购,库存上升较大。另外,收购中板厂增加了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库存以及采购量增加所致。 4.7 待摊费用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待摊费用的余额为6.904,706.05 元。 类别 期初数 本期发生数 本期摊销数 期末数 轧辊 16,667,283.96 9,762,577.91 6,904,706.05 合计 16,667,283.96 9,762,577.91 6,904,706.05 4.7.1 本项目增加主要是本年收购的中板厂领用轧辊,按照过坯量进行摊销。 4.8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的净额为2,080,306,784.41 元。 4.8.1 分类列示 一、固定资产原值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1、房屋建筑物 471,254,047.88 171,491,765.94 2、构筑物 53,954,891.62 15,912,229.90 3、管道沟槽 53,083,061.60 668,092.80 4、机器设备 1,396,589,261.95 1,193,132,919.04 5、运输设备 1,382,800.00 合计 1,976,264,063.05 1,381,205,007.68 项目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房屋建筑物 6,429,254.57 636,316,559.25 2、构筑物 69,867,121.52 3、管道沟槽 53,751,154.40 4、机器设备 3,787,356.21 2,585,934,824.78 5、运输设备 398,000.00 984,800.00 合计 10,614,610.78 3,346,854,459.95 二、累计折旧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1、房屋建筑物 119,063,496.83 34,852,563.01 2、构筑物 20,887,397.59 4,182,467.11 3、管道沟槽 13,514,300.54 1,665,673.24 4、机器设备 712,643,430.04 357,057,938.55 5、运输设备 1,020,606.79 129,147.54 合计 867,129,231.79 397,887,789.45 项目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房屋建筑物 2,437,493.85 151,478,565.99 ? 2、构筑物 25,069,864.70 3、管道沟槽 15,179,973.78 4、机器设备 1,435,883.02 1,068,265,485.57 5、运输设备 191,869.64 957,884.69 合计 4,065,246.51 1,260,951,774.73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1、房屋建筑物 5,228,536.76 2、构筑物 3、管道沟槽 4、机器设备 5,379,497.47 1,489,912.70 5、运输设备 47,318.15 合计 10,655,352.38 1,489,912.70 四、固定资产净额 1,098,479,478.88 项目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房屋建筑物 5,228,536.76 2、构筑物 3、管道沟槽 4、机器设备 1,273,509.36 5,595,900.81 5、运输设备 47,318.15 合计 6,549,364.27 5,595,900.81 四、固定资产净额 2,080,306,784.41 4.8.2 本公司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中,有70,647,982.47 元系由完工的工程项目转入。 4.8.3 本公司本期未出售固定资产。 4.8.4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用固定资产与其他企业进行资产置换的事宜。 4.8.5 期末固定资产中,没有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暂时处于闲置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67 万元,不存在拟处置的固定资产。 4.8.6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中,由于部分固定资产因为存在损坏、长期闲置等情形而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本公司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15 万元,并按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由于追溯调整对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见本附注2.21 之说明。 4.8.7 本项目增加主要是收购中板厂所致。 4.9 在建工程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在建工程的净额为78,037,985.70 元。 4.9.1 分项列示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 (万元) 增加数 高线改造工程 4980 6,409,093.91 46,160,855.77 特种微合金 9406 19,868,999.99 9,470,681.14 高炉除尘 4820 22,308,664.24 热风炉改造 4300 14,556,520.00 棒材改造 4420 19,109,905.23 100 吨吊梁改造 60 585,000.00 销售信息网 162 141,561.00 1,038,519.50 西安钢铁仓库 15 150,000.00 其他 1,000 -301,770.00 9,187,937.00 合计 29,163 26,267,884.90 122,418,082.88 工程名称 本期转入 期末数 资金 工程进 固定资产数 来源 度(%) 高线改造工程 12,882,318.72 39,687,630.96 募股 100 特种微合金 29,339,681.13 募股 31.19 高炉除尘 22,308,664.24 募股 46.28 热风炉改造 14,556,520.00 募股 33.85 棒材改造 19,109,905.23 募股 85.79 100 吨吊梁改造 585,000.00 自筹 97.5 销售信息网 1,180,080.50 自筹 72.84 西安钢铁仓库 150,000.00 自筹 100 其他 8,731,077.00 155,090.00 自筹 100 合计 70,647,982.47 78,037,985.70 4.9.2 本公司本期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均来源于募股资金和自筹资金,不存在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4.9.3 本项目增加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所致。 4.10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长期待摊费用的余额为64,210,714.50元。 项目 原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 发生额 摊销额 开办费 1,626,824.29 1,626,824.29 1,626,824.29 喷煤工程 改良支出 2,041,987.00 447,936.89 2#高炉大 修费 73,810,714.50 72,570,110.16 1,240,604.34 9,600,000.00 合计 77,479,525.79 73,018,047.05 2,867,428.63 11,674,761.18 项目 累计 期末余额 剩余摊 摊销额 销年限 开办费 1,626,824.29 喷煤工程 447,936.89 改良支出 2,041,987.00 2#高炉大 修费 9,600,000.00 64,210,714.50 7 合计 13,268,811.29 64,210,714.50 4.11 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为146,470,000.00 元。 4.11.1 分项列示 借款种类 币种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 人民币 146,470,000.00 274,000,000.00 4.11.2 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无担保、抵押方式取得的借款。 4.11.3 本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中,没有已到期尚未偿还借款。 4.11.4 本项目减少主要强化资金管理,归还贷款所致。 4.12 应付账款 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的余额为33,246,423.80元。 4.12.1 账龄分析 账龄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3,246,423.80 100% 31,059,517.58 100% 合计 33,246,423.80 100% 31,059,517.58 100% 4.12.2 应付账款中应付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4.12.3 本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中,无逾期3 年以上未偿还的款项。 4.13 预收账款 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余额为168,000,909.65元。 4.13.1 账龄分析 账龄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68,000,909.65 100 110,130,296.39 100 合计 168,000,909.65 100 110,130,296.39 100 4.13.2 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4.13.3 本公司期末预收账款中,无逾期1 年以上未偿还的款项。 4.13.4 本项目期末比起初增加了52.55%,主要是增加订货量所致。 4.14 应付工资 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应付工资的余额为6,096,026.76元;主要为公司的工资储备金2,602,332.00 元和工资节余3,493,694.76 元。 4.15 应交税金 4.15.1 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应交税金的余额为19,440,527.84元,分税种如下: 项目 法定税率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增值税 17% -1,832,827.91 -18,298,397.73 企业所得税 33% 5,482,573.48 32,212,198.05 营业税 5% 264,310.06 633,857.54 房产税 1.2% 755,015.30 1,756,815.3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237,242.58 1,678,035.8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131,472.42 6,448,756.00 契税 3,873,537.66 车船税 3,689.41 1,749.00 合计 19,440,527.84 24,433,014.05 4.15.2 本公司本期各种税金均按法定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享受甘肃省财政返还18%的税收优惠(甘财工发[1997]第149 号),本公司期末应交的各种税款均未超过欠税期限。 4.15.3 本项目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负数,系超缴的税额。 4.16 应付股利 4.16.1 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应付股利年末余额为117,04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名称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5,000.00 80,000.00 兰州铁路局 850,000.00 800,000.00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550,000.00 82,400,000.00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425,000.00 400,000.00 甘肃省电力局 850,000.00 800,000.00 社会公众股 27,200,000.00 25,600,000.00 合计 117,040,000.00 110,080,000.00 4.16.2 2001 年度,依据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在按本期净利润的10%和10%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后,向投资者按各自所投资比例共分配股利123,760,000.00 元(每股0.17元),其中: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配股利87,550,000.00 元,兰州铁路局分配股利850,000.00 元,甘肃省电力公司分配股利850,000.00 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分配股利425,000.00 元,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85,000.00 元,社会公众股分配股利34,000,000.00 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4.17 其他应交款 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其他应交款的余额为-103,373.98元,明细如下: 项目 计缴标准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性质 教育费附加 3% -103,373.98 761,745.36 合计 3% -103,373.98 761,745.36 说明:本项目为负数,系超缴的税额。 4.18 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其他应付款的余额为32,951,776.95 元。 4.18.1 账龄分析 账龄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1,863,447.40 96.70 16,554,270.30 94.28 1至2年 83,917.67 0.25 1,004,411.88 5.72 2至3年 1,004,411.88 3.05 合计 32,951,776.95 100 17,558,682.18 100 4.18.2 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为3,169,278.58 元。 4.18.3 金额较大的应付款项性质及内容: 序号 款项性质或内容 欠款金额 比例(%) 欠款时间 1 工程款 18,808,579.74 57.08 一年以内 2 工程款 2,301,719.18 6.99 一年以内 3 工程款 2,153,950.00 6.53 一年以内 合计 23,264,248.92 70.60 4.18.4 本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帐龄超过3 年未偿还的款项。 4.18.5 本项目期末比起初增加了87.67%,主要是工程欠款增加所致。 4.19 预提费用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预提费用的余额为零。明细如下: 类别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二轧中修理费 1,082,700.00 合计 1,082,700.00 4.20 长期借款 4.20.1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长期借款的余额为488,900,000.00 元,明细如下: 借款种类 币种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借款利率 信用借款 人民币 408,900,000.00 2001.6.7-2003.6.6 5.94% 信用借款 人民币 80,000,000.00 2001.9.5-2003.9.4 5.94% 合计 488,900,000.00 4.20.2 期末长期借款中无已到期未偿还的借款。 4.21 股本 4.21.1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总额为728,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类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528,000,000.00 528,000,000.00 国家拥有股份 515,000,000.00 515,000,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3,000,000.00 13,000,000.00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股 其中:转配股尚未流通 股份 二、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境内上市的外币普通 股 已流通股份合计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三、股份总额 728,000,000.00 728,000,000.00 三、股份总数 728,000,000.00 728,000,000.00 股东单位 2001年12月31日 股权比例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5,000,000.00 70.74% 兰州铁路局 5,000,000.00 0.69% 甘肃省电力公司 5,000,000.00 0.69%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2,500,000.00 0.34%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0.07% 社会公众股股东 200,000,000.00 27.47% 合计 728,000,000.00 100% 4.22 资本公积 4.22.1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的资本公积为1,152,062,181.70 元,明细如下: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股本溢价 1,152,062,181.70 1,152,062,181.70 接受捐赠 非现金资产 接受现金捐赠 股权投资准备 拨款转入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其他资本公积 关联交易差价 合计 1,152,062,181.70 1,152,062,181.70 4.23 盈余公积 4.23.1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的盈余公积为98,998,250.26 元,明细如下: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4,998,617.14 26,726,332.47 51,724,949.61 法定公益金 20,546,968.18 26,726,332.47 47,273,300.65 合计 45,545,585.32 53,452,664.94 98,998,250.26 4.23.2 2001 年度本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是按照本期净利润的10%和10%进行提取,以上提取的比例及金额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4 未分配利润 4.24.1 本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为103,913,590.80 元,构成如下: 项目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本年净利润 267,263,324.74 160,953,192.0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862,931.00 1,580,377.12 可供分配的利润 281,126,255.74 162,533,569.4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726,332.47 16,095,319.23 提取法定公益金 26,726,332.47 16,095,319.23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27,673,590.80 130,342,931.00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123,760,000.00 116,48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3,913,590.80 13,862,931.00 4.24.2 本公司本期未分配利润的期初数与上期公布的期末数不一致,原因如下: 原因 影响金额 2000 年4 季度铁路服务费计入本期应调整 -1,375,000.00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追溯调整 -10,655,352.38 200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少计所得税应调整 -940,365.88 因以上调整事项应调减的盈余公积 2,594,143.66 合计 -10,376,574.60 4.24.3 2001年度,依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本期净利润的10%和10%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向投资者按各自所投资比例共分配股利123,760,000.00 元,该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 4.25 主营业务收入 本公司2001 年共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3,415,606,308.84 元。 4.25.1 按产品列示 产品名称 2001年度 2000年度 钢坯 1,262,580,062.92 1,880,247,649.65 线材 1,064,124,342.90 1,242,543,586.20 板材 990,857,110.23 次品材 98,044,792.79 合计 3,415,606,308.84 3,122,791,235.85 4.25.2 本公司本期向前5 位销售商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本期销售额 占全部销售收入比例% 1 349,079,795.69 10.22 2 124,937,144.65 3.66 3 132,881,864.28 3.89 4 118,098,535.70 3.46 5 92,718,553.80 2.71 合计 817,715,894.12 23.94 4.26 主营业务成本 本公司2001 年共计发生主营业务成本为3,035,427,108.20 元。 4.26.1 按产品列示 产品名称 2001年度 2000年度 钢坯 1,249,015,875.30 1,723,382,039.95 线材 874,289,769.54 1,032,328,944.74 板材 846,851,962.81 次品材 65,269,500.55 合计 3,035,427,108.20 2,755,710,984.69 4.2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计缴标准 城建税 8,607,589.89 9,816,039.55 7% 教育费附加 3,688,967.09 3,840,428.25 3% 合计 12,296,556.98 13,656,467.80 4.28 其他业务利润 项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372,001,817.72 298,825,763.29 其他业务支出: 365,306,425.03 277,722,953.33 其他业务利润 6,695,392.69 21,102,809.96 说明:其它业务利润比上期下降了68.27%,主要代销利润下降所致。 4.29 财务费用 4.29.1 分项列示 项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利息支出 60,745,924.52 49,156,224.05 减:利息收入 5,385,631.89 2,741,791.66 手续费 87,328.27 8,935.78 票据贴现 1,209,597.90 减:现金折扣 1,398,385.64 合计 55,258,893.16 46,423,388.17 4.29.2 本公司本期应支付的利息支出、手续费总额为60,833,252.79 元,不存在按《借款费用》准则将用于工程建设的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 4.30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罚款收入 500.00 无效申购冻结资金利息 4,302,889.08 处理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 1,697,543.20 营业外收入小计 6,000,932.28 罚款支出 3,000.00 捐赠支出 159,980.00 521,504.46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46,153.8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89,912.70 10,655,352.38 其他 64,126.19 营业外支出小计 1,714,018.89 11,226,010.67 4.31 所得税 本年度计提所得税87,272,315.84 元,依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财工发[1997]第149 号文,公司的所得税采用先征后返,即按照33%的税率计算缴纳,由财政返还18 个百分点,实际税负为15%。本年度公司按照33%的所得税率计提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财政部门返还的所得税额时,直接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年度返还2000 年度所得税56,230,000.00 元,2001 年度所得税44,730,000.00元,所以本项目为-13,687,684.16 元。 4.3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共计7,776,447.52 元,大额明细如下: (1) 运费 31,990,550.90 (2) 修理费 15,385,182.10 (3) 检验费 10,729,513.37 (4) 财产保险费 4,707,412.58 (5) 办公费 3,108,863.71 (6) 劳动保护费 3,935,368.33 (7) 差旅费 2,443,679.91 (8) 广告费 2,147,820.00 (9) 咨询费 1,928,550.00 (10) 业务招待费 1,395,781.00 (11) 土地租赁费 1,377,331.44 (12) 水电费 1,124,911.22 (13) 工会经费 1,073,112.03 (14) 教育经费 774,833.58 (15) 取暧费 876,541.91 (16) 铁路延时服务费 657,278.50 (17) 绿化费 497686.01 (18) 会议费 490,974.88 (19) 其他 3,131,056.05 合计 87,776,447.52 4.3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5.1 关联方关系 5.1.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 经营范围 (万元) 关系 代表人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全民 171,165 控股 嘉峪关市 鸿烈 钢铁制品 5.1.2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71,165 171,165 5.1.3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权益及其变化 期初数 本期 本期 期末数 企业名称 金额 比例 增加数 减少数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酒泉钢铁( 集 团)有限公司 51,500 70.74 51,500 70.74 5.1.4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关系 兰州铁路局 国有 420,000 发起人 甘肃省电力公司 国有 200,000 发起人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国有 181,553 发起人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制 10,600 发起人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兰州铁路局 兰州市和政 董喜海 路156号 甘肃省电力公司 兰州市西津 黄德明 东路708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金昌市北京 杨金义 路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东岗 杨德茂 东路685号 5.2 关联方交易 5.2.1 关联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其中: (1)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每年最后一个月支付清结。 (2)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定作人在交付产品即时支付价款。 (3)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其中:单身职工住房及维修服务执行现行市场价;医疗卫生服务按甘肃省标准计价;教育服务按甘肃省标准计价;文体设施服务执行现行市场价;供用水电服务执行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定价;供暖收费标准执行现行市场价。如未作具体规定的服务价格,则按下列价格计算: 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若无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按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按推定价格; 如果双方不能议定,则应共同将此事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由该主管部门的决定为定论。 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立即支付相关费用,即时清结;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内收取。 (4)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每月完结后30 日内结算。 5.2.2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明细资料如下: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01年度 金额 比例(%)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烧结矿 1,527,982,079.55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焦碳 410,482,505.06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403,355,184.64 6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54,260,000.00 47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动力产品 272,874,682.08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修理劳务 33,650,000.00 57 合计 2,702,604,451.33 关联方名称 2000年度 金额 比例(%)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1,274,891,463.38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403,906,511.50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370,681,161.67 9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67,912,819.50 9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216,036,661.64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10,858,994.82 61 合计 2,344,287,612.51 5.2.3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明细资料如下: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01年度 金额 比例(%)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钢坯 1,199,370,486.39 94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生铁 6,578,740.00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废次材 43,549,359.80 100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动力及 391,769,599.64 100 原材料 合计 1,641,268,185.83 关联方名称 2000年度 金额 比例(%)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1,646,476,593.66 89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 1,646,476,593.66 89 5.2.4 本公司接受关联方租赁服务明细资料如下: 本公司于1999 年4 月7 日与发起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土地521,571平方米的使用权,土地租赁期限与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期相同。公司向甲方每年支付人民币333,805.44 元租金,当年租金已按期支付。 5.2.5 本公司接受关联方注册商标无偿转让明细资料如下: 本公司于1999 年4 月7 日与发起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根据协议公司无偿受让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第717833 号“雄关"商标的使用权。商标有效期至2005 年4 月7 日,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将上述商标转让并过户给本公司的登记手续。 5.2.6 本公司本期代销酒泉钢铁集团公司的产品代销手续费收入如下: 项目 2001年度 数量(吨) 单价 收入 数量(吨) 线材 633,413.33 35.00 22,169,466.55 535,260.312 板材 165,424.37 35.00 5,789,853.02 606,904.149 其他 189,591.50 合计 28,148,911.07 项目 2000年度 单价 收入 线材 45.00 24,086,714.04 板材 50.00 30,345,207.45 其他 124,871.41 合计 54,556,792.90 5.2.7 本公司不存在接受各关联单位担保借款或为各关联单位提供借款担保的情况。 5.2.8 本公司不存在为各关联单位提供资金或各关联单位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的情况。 7.2.9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963,518.28 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金额 备注 1 马鸿烈 董事长 77,614.30 在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领取 2 吴立本 董事 70,219.90 在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领取 3 虞海燕 董事/总经理 68,615.00 在本公司领取 4 周幼芳 董事 69,295.60 在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领取 5 刘惠东 董事 50.363.42 在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领取 6 孙光明 董事/财务总监 51,973.64 在本公司领取 7 刘延齐 董秘 62,143.70 在本公司领取 8 胡绍祥 监事会负责人 69,461.80 在酒泉钢铁集团公司领取 9 邱平笃 监事 60,314.78 在本公司领取 10 秦志庚 监事 59,257.49 在本公司领取 11 孔哲 监事 63,400.70 在本公司领取 12 姬树高 监事 73,176.25 在本公司领取 13 王酒生 副总经理 61,842.90 在本公司领取 14 张英 副总经理 69,108.90 在本公司领取 15 韩建臻 副总经理 56,729.90 在本公司领取 合计 963,518.28 5.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项目 期末数 款项性质 应收账款 31,867,260.81 货款 应收票据 36,814,856.70 货款 其他应付款 3,169,278.58 往来款 预付帐款 27,009,633.68 货款 附注6 或有事项 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无需说明之或有事项。 附注7 承诺事项 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无需说明之承诺事项。 附注8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 本公司自2002 年1 月1 日起,开始按照《存货》和《固定资产》准则对存货及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本公司的测算,如果本公司自2002 年1 月1 日起执行《存货》和《固定资产》准则,不会对本公司2002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2002 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2 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2 年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1 亿元,期限为5 年,年利率为1.2%,利息按年支付,该事项正在进行之中。 为本次发行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如下: (1)广东发展银行担保范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人民币4 亿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担保范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债权在4.1 亿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范围:承诺为本次发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3 截至2002 年2 月20 日止,本公司在2001 年12 月31 日承担的下列债务的偿还情况如下: 项目 2001年12月31日余额 2001年12月31日至2002 2002年2月20日余额 年2月20日偿还金额 短期借款 146,470,000.00 146,470,000.00 应付账款 33,246,423.80 10,428,882.42 22,817,541.38 其他应付 款 32,951,776.95 1,507,751.07 31,444,025.88 8.4 截止2002 年2 月25 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附注9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本公司在2000 年11 月28 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的承诺,本公司以青海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兴华评报字[2000]第108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甘肃省财政厅2000 年10 月19 日以甘财国字发[2000]82 号文《关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拟被收购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意见》中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按照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五联审字[2001]第1002 号《审核报告》核定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中板厂2001 年3 月31 日的净资产499,805,562.54 元收购了中板厂。本公司已经在2001 年5 月15 日将上述资产收购事项在《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 445,277,466.33 1,217,706,383.28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4.2 125,929,529.05 146,671,660.15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4.3 59,423,047.40 111,709,160.17 其他应收款 4.4 2,089,750.33 1,918,862.75 预付账款 4.5 60,953,887.23 169,267,086.11 应收补贴款 存货 4.6 440,988,858.88 156,050,173.48 待摊费用 4.7 6,904,706.0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799,853.53 流动资产合计 1,141,567,245.27 1,804,123,179.47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4.8 3,346,854,459.95 1,976,264,063.05 减:累计折旧 4.8 1,260,951,774.73 867,129,231.79 固定资产净值 4.8 2,085,902,685.22 1,109,134,831.2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8 5,595,900.81 10,655,352.38 固定资产净额 4.8 2,080,306,784.41 1,098,479,478.88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4.9 78,037,985.70 26,267,884.90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2,158,344,770.11 1,124,747,363.7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4.10 64,210,714.50 73,018,047.05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4,210,714.50 73,018,047.05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3,364,122,729.88 3,001,888,590.30 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财务负责人:孙光明 会计负责人:吴巍 资产负债表(续)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1 146,470,000.00 274,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12 33,246,423.80 31,059,517.58 预收账款 4.13 168,000,909.65 110,130,296.39 应付工资 4.14 6,096,026.76 4,711,621.79 应付福利费 9,876,416.10 10,970,314.93 应交税金 4.15 19,440,527.84 24,433,014.05 应付股利 4.16 117,040,000.00 110,080,000.00 其他应交款 4.17 -103,373.98 761,745.36 其他应付款 4.18 32,951,776.95 17,558,682.18 预提费用 4.19 1,082,700.00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59,230,000.00 25,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92,248,707.12 610,287,892.2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4.20 488,900,000.00 452,13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488,900,000.00 452,130,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贷项 负债合计 1,281,148,707.12 1,062,417,892.28 股东权益: 股本 4.21 728,000,000.00 728,00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股本净额 728,000,000.00 728,000,000.00 资本公积 4.22 1,152,062,181.70 1,152,062,181.70 盈余公积 4.23 98,998,250.26 45,545,585.32 其中:法定公益金 47,273,300.65 20,546,968.18 未分配利润 4.24 103,913,590.80 13,862,931.00 股东权益合计 2,082,974,022.76 1,939,470,698.02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3,364,122,729.88 3,001,888,590.30 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财务负责人:孙光明 会计负责人:吴巍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01年 2000年 一、主营业务收入 4.25 3,415,606,308.84 3,122,791,235.85 减:主营业务成本 4.26 3,035,427,108.20 2,755,710,984.6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27 12,296,556.98 13,656,467.80 二、主营业务利润 367,882,643.66 353,423,783.36 加:其他业务利润 4.28 6,695,392.69 21,102,809.96 减:营业费用 19,979,012.02 34,774,044.04 管理费用 44,050,471.70 39,550,394.51 财务费用 4.29 55,258,893.16 46,423,388.17 三、营业利润 255,289,659.47 253,778,766.60 加: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4.30 6,000,932.28 减:营业外支出 4.30 1,714,018.89 11,226,010.67 四、利润总额 253,575,640.58 248,553,688.21 减:所得税 4.31 -13,687,684.16 87,600,495.87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 267,263,324.74 160,953,192.34 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财务负责人:孙光明 会计负责人:吴巍 补充资料: 项目 2001年 2000年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1,489,912.70 -10,655,352.38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76,237,714.00 5、债务重组损失 6、委托投资收益 7、支付或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8、其他 利润分配表 会企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1年 2000年 一、净利润 267,263,324.74 160,953,192.3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862,931.00 1,580,377.12 其他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281,126,255.74 162,533,569.4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726,332.47 16,095,319.23 提取法定公益金 26,726,332.47 16,095,319.23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27,673,590.80 130,342,931.00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3,760,000.00 116,48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103,913,590.80 13,862,931.00 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财务负责人:孙光明 会计负责人:吴巍 现金流量表 2001年度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4,550,892,711.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 100,96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 10,849,670.24 现金流入小计 9 4,662,702,381.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 3,700,268,497.9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 68,019,316.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 245,034,400.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 87,776,447.52 现金流出小计 20 4,101,098,66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 561,603,720.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5 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 现金流入小计 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0 650,486,712.55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 现金流出小计 36 650,486,712.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 -650,486,712.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8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现金流入小计 44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5 506,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6 177,145,924.5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现金流出小计 53 683,545,92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 -683,545,924.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 -772,428,916.95 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财务负责人:孙光明 会计负责人:吴巍 现金流量表附注: 2001年度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57 267,263,324.74 加:少数股东权益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58 11,346,340.14 固定资产折旧 59 231,865,972.84 无形资产摊销 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1 11,674,761.18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64 -6,904,706.05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65 -1,082,7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6 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7 财务费用 68 60,745,924.52 投资损失(减收益) 69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7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71 -289,576,178.8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72 210,833,364.0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73 31,050,152.39 其他 74 34,387,465.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 561,603,720.1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76 一年内至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7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8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9 445,277,466.3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0 1,217,706,383.2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81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 -772,428,916.95 法定代表人:马鸿烈 财务负责人:孙光明 会计负责人: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