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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

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

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签字:刘俊彦、王莉、王泽风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