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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1-01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人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晓亮、魏

文光、魏立军、张凤山、朱永河、刘建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王泽风、寇祥河、田国兴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董

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

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

    1、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亮,男,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2003年参加

工作,历任公司销售部北京分公司副经理,原料供应公司经理,安徽

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华

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魏文光,男,197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政工师,

助理工程师,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秘书、团委书记、总裁办

主任、行政部长、招标采购公司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魏立军,男,1970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8 年参

加工作,历任公司项目设备部副部长、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设备管

理部部长、项目部副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

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凤山,男,197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历任公司技术

中心检验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

司董事、总工程师。

    朱永河,男,1964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高级经济

师,1985 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秘书、总经理办副主任、企管办主

任、东营市化工厂副厂长、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刘建玉,男,196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1990 年参

加工作,历任公司生产统计员、总经理办公室副科长、劳资科科长、

企管部部长、文化纸公司总经理、铜版纸公司董事长。现任铜版纸公

司董事长。

    王泽风,男,1961 年 2 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省造纸工

业研究设计院院长,山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理事长,第十一届山东省政

协委员。王泽风先生 1982 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获造浆制纸工

业技术学士学位。1982 年至 1998 年留校任教,1998 年起至今历任山

东省轻工业设计院设计二部副主任、设计分院副院长、山东纸业集团

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寇祥河,男,1974 年 1 月生,山东莒南人,注册会计师、博士,

历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助理讲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

计师、北京双龙鑫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天扬投资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投资经理、深圳市鸿翔盈富

股权投资基金总裁、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田国兴,男,1967 年 7 月生,河南兰考人,中国石油大学(华

东)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法学硕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历任法学系主任、支

部书记书记,兼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律顾问。现任东营市法学

会副会长、东营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青岛市人民检察

院咨询专家。
附件二: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泽风、寇祥

河、田国兴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
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被提名人田国兴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在
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会计专业被提名人寇祥河具备比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三: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泽风、寇祥河、田国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
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候选人田国兴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承诺在本次
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

资格。(仅指会计专业寇祥河)。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泽风、寇祥河、田国兴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