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3-3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股
份或公司)通过查验和审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
务公司或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相关
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
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经中国银保
监会(银保监复【2019】926 号)批准筹建,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经
山东银保监局(鲁银保监准【2020】115 号)批准开业。财务公司由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
本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华泰集团出资 6 亿元,占 60%,公司出资 4
亿元,占 40%。财务公司目前持有山东银保监局发放的金融许可证(机
构编码:L0277H237010001)和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RL0TP03)。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李晓亮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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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C 座
23 层
经营范围: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泰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
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
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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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
程。财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识别、应对机制,处理具有普
遍影响的变化,风险管理部建立了相关的业务流程以识别经营环境的
重大变化。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
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
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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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
办法》等制度及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
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华泰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
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
安 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
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
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
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
同人员分管。
(4)资金监控方面,财务公司营业管理部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成
员单位的资金往来进行监控,对于可疑款项支付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财
务公司领导汇报。
(5)资金岗位分工与授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防止资
金被挪用、侵占。严格执行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禁一
人办理资金支付的全过程;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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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一人保管;严格执行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超授权的经济 业
务,营业管理部有权拒绝办理支付。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
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
务管理办法,包括《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管
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保函业
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办法》等,并对现有
业务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
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和健
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
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
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
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
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信贷管理部调查通过的信用评级
及综合授信申请,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后出具风险意见,报送信贷审查
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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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财务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对信贷
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信贷业务,董事会以通过决议的形式对总经理进行
了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
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
则》,规范资产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情
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制度》、《华泰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操作规程》、《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
稽核实施细则》,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
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稽核工作,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
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
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系统与沟通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公司
信贷管理、会计核算等。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财
务公司制订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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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
满足财务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财务公司内部有充分畅通的横向沟通渠道,横向信息传递完整、
及时,并能提供有关人员履行其职责所需的充分信息。财务公司定期
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监事监督有关事项,就财务
公司业务发展、外部风险以及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沟通,确保信息沟
通的有效、顺畅。
(五)监督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
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
性、 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
处和由 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
方面财务公司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
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
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4.68 亿元;负债总额 24.3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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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10.28 亿元。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86 亿元,利润
总额 0.33 亿元,净利润 0.25 亿元。2021 年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
的形势变化,不断优化调整传统业务,大力推进业务创新、产品创新,
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经审查,未发现财务公司有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31、32、33 条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要求。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如
下: 单位:亿元
上市公司存款情况 上市公司贷款情况
上市公司 其中: 在外部 外部
在财务公 外部金 其中: 在财务公 在外部金
名称 存款 财务 金融机 贷款 金融
司存款占 融机构 财务公 司贷款占 融机构贷
总额 公司 构存款 总额 机构
比 存款 司贷款 比 款占比
存款 占比 贷款
山东华泰
纸业股份 29.44 17.68 60.03% 11.76 39.97% 21.88 2.32 10.60% 19.56 89.40%
有限公司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存款总额为 29.44 亿元,其
中,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7.68 亿元,占比 60.03%,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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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 11.76 亿元,占比 39.97%。公司的贷款总
额为 21.88 亿元,其中,在华泰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2.32 亿元,
占比 10.60%,在外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 19.56 亿元,占比 89.40%。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均按照协定存款基准利率上浮 75%
(1.90%)执行,半年期定期存款按照基准利率上浮 75%(2.05%)执
行,存款价格均按照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允许的最高点执行,高于商业
银行同类存款价格。2021 年,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与存放商
业银行活期相比利息收入高出 1041 万元。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平
均贷款利率为 3.03%,低于公司在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价格,也低于
公司在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4.35%)。
3、目前财务公司经营稳定,上市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具有无需
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且在同等条件下,其存款利率和借
款利率均较外部银行有一定优势,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预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目前公司存贷款
结构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 8 号)
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根据
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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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
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运营情况,并按规定在半年
报、年报中发布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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