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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2-02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预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 公 司 关 于 回 购 部 分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预 案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2-01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3.7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7.50 亿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人民币 7.50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7.50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75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7.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00,00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4.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
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4 日,工作日的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现场及邮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泰股份证

券部
    (2)邮件邮箱地址:htjtzq@163.com

    3、联系人:顾老师

    4、邮政编码:257335

    5、联系电话:0546-7723899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