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04-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 2018-020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平高以统借统还方式提
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 1 年,利率以平高集团实际取
得的融资利率为准。
●公司拟为平高集团向天津平高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
贷款金额为准,累计不超过 1 亿元,担保期限 1 年(以天津平高实际取得贷款时
间为起算点)。
●本次交易是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
一、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平高”)
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
集团”),拟向天津平高以统借统还方式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财
务资助,期限 1 年,利率以平高集团实际取得的融资利率为准,公司拟对该笔财
务资助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累计不超过 1 亿元,担保期限
1 年(以天津平高实际取得贷款时间为起算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卫
注册资本:386,395 万元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 22 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等电气
产品和器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对外进出口贸易;电气产品贸易
代理;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生产生活用能
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太阳能发电;电力工程
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
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
关联关系:平高集团持有公司 40.5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注册资本:127,766 万元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滨海企业总部 B16-223
经营范围:高压交流断路器、负荷开关、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箱式变电
站)、高/低压交流金属封闭成套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直流断路器(换流阀)
及直流输电设备、真空灭弧室、绝缘制品、电气化铁路(轨道交通)开关设备、
电缆分接箱、光伏(逆变器)设备、风电(变流器)设备、无功补偿装置、充电
设备、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配电自动化终端、变电站自动化及安全自动装置等电
力设备制造、研发、销售、安装;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施工及总承包服务;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金属表面的防腐
处理;房屋及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派遣);工程总承包服务;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电力供应;电气产品批发兼零售;代收水、电、燃气费。(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平高资产总额 197,446 万元、负
债总额 87,92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7,923 万元)、
资产净额 109,522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60,028 万元、净利润-5,826 万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平高集团对天津平高的财务资助尚未实际发生,上市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平高集团向天津平高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以平高集团实际取得的融资利率
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天津平高 100%股权,对其具有形式和实质控制权。
天津平高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
供担保预计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李文海、石丹、
庞庆平、张建国回避表决,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一致通过了
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事前确认意见认为:“公司为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天津平高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对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有助于天津平高日常运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天津平高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助力其业务发展。
天津平高取得的贷款利率以平高集团实际取得的融资利率为准,不会损害公司的
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