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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高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19-04-2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
供的资料,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算安排情况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
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购买标的股权 2018 年业绩承诺实现后
冲回金额抵消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往来账款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016-2018 年公司享有标的股权累积实际
净利润数为 83,234.85 万元,完成预测数的 100.27%。根据《河南平高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后
对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已经补偿的 1,543.81 万元进行冲回。公司拟将该冲回金额
抵消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账款。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