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2019-12-03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
供的资料,对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
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
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