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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高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议案,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拟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拟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李宏楼先生,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李文艺先生均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岗位以及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拟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宏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李文艺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