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2020-11-03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 2020-03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后另行起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货款17,369,964.66元、逾期付款损失1,280,648.64元(暂
计至2020年8月10日)、违约损失314,100元、本案律师费、保险费、诉讼费等费
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已经另行起诉但尚未立案,
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
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平芝”)就与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力特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
撤诉,并收到《民事裁定书》([2020]粤0305民初27448号),准许撤诉,2020年
10月30日河南平芝就该案件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现将诉讼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17 日,河南平芝与华力特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华
力特公司向河南平芝采购 245kV SF6 全封闭组合电气设备,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9,543,600 元,后双方确认总金额调减为 19,376,560.69 元。同日,双方签订
《设备采购合同增补合同》,约定华力特公司向河南平芝采购 245kV GIS 增补部
件 ,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49,500 元 , 后 双 方 确 认 总 金 额 调 减 为 人 民 币
924,943.97 元。
合同签署后,河南平芝按约定向华力特公司交付了合同项下设备,华力特公
司在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项下预付款 2,931,540 元后未再支付任何到期货款。
经多次催要,华立特公司迟迟未能支付合同项下应付货款。河南平芝就上述合同
纠纷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华力特公司提起诉讼,2020 年 9 月 21 日收到《案
件受理通知书》([2020]粤 0305 民初 2744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
讼的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因河南平芝向华力特公司交付的合同项下设备用于尼泊尔马相迪变电站项
目,属于涉外商事案件。根据2015年1月14日发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指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的批复》的规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
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河南平芝向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20年10月28日,河南平芝收到《民事裁定书》([2020]
粤0305民初27448号),准许撤诉。2020年10月30日,河南平芝就该案件向深圳前
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华力特公司支付货款17,369,964.66元、
逾期付款损失1,280,648.64元(暂计至2020年8月10日)、违约损失314,100元、
本案律师费、保险费、诉讼费等费用。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已经另行起诉但尚未立案,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