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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1-00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0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 22 号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57,124,0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05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
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石丹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成卫、程利民、韩书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通
           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李俊涛、监事刘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湘意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刘伸展、杨保利、郭自豪列席会议,
           财务总监李海峰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56,812,604        99.9441     204,300           0.0366      107,100       0.019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7,315,031          95.9168     204,300        2.6788     107,100     1.4044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的王半牧、鞠慧颖律师
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