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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4-1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简历
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公司总经理的朱琦琦先生,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钟
建英女士、刘刚先生、李广华先生,拟任公司总会计师的李亚军先生,拟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刘湘意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具备与其所聘岗位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提名、
聘任、审议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朱琦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钟建英女士、刘刚先
生、李广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亚军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刘湘意
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吕文栋    吴翊   何平林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