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态度,基于独立判断,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拟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 任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吕文栋 吴翊 何平林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