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2022-04-1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49778_B04号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
表 以 及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安 永 华 明 ( 2022 ) 审 字 第
61249778_B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上海振华重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
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
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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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49778_B04号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炜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承历
中国 北京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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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项目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597,798 2,265,51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1,406 25,85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 1.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31,406 销售材料及以 25,850 销售材料及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出租为主的租 出租为主的租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
赁收入,与主 赁收入,与主
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营业务无关。 营业务无关。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 -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
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 -
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 -
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 -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1,406 25,85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 -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3.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 -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4.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5.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31,406 25,85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566,392 2,239,66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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